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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四川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公告

来源:水文水资源处时间:2024年04月29日 15:45

CSBH2024-485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

四川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考核结果的公告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3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427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497号)的规定,水利厅商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对各市(州)2023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考核,形成了四川省2023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市(州)考核结果,并经省政府领导审定同意,现予以公告。

2023年度,各市(州)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举措,进一步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用水效率和水资源综合效益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加快改善,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快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用水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考核结果显示,各市(州)2023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等级均为合格以上,其中绵阳市、成都市、巴中市、宜宾市、泸州市、遂宁市、乐山市、资阳市等8考核等级为优秀

考核发现,部分市(州)仍存在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重视程度不够,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管理、水资源监测计量工作还比较薄弱,重点行业节约用水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部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与水资源承载能力不相适应等问题。

各市(州)要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兴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落实“四水四定”要求,进一步创新水资源要素配置,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3年度四川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

四川省水利厅      

2024429日     


2023年度四川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


序号

市(州)

1

绵阳市

2

成都市

3

巴中市

4

宜宾市

5

泸州市

6

遂宁市

7

乐山市

8

资阳市

9

攀枝花市

10

眉山市

11

广安市

12

广元市

13

雅安市

14

达州市

15

凉山州

16

德阳市

17

内江市

18

南充市

19

自贡市

20

甘孜州

21

阿坝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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