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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于中煤广元 2×1000MW 燃煤发电项目取水申请的行政许可决定

来源:时间:2023年11月22日 19:59

川水许可决〔2023248

中煤广元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煤广元2×1000MW燃煤发电项目取水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提交的取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批复如下:

一、中煤广元2×1000MW燃煤发电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新建工程«中煤广元2×1000MW燃煤发电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已经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技术审查通过并印发了审查意见可以作为本工程取水申请的技术依据

二、同意本工程在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清江村清江河右岸筑坝雍水后采用泵船取水用于2×1000MW燃煤发电机组生产用水日最大取水量9.37m³,年取水总量1426m³。施工期生产取水总量12.8m³,施工期取水许可证由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核发

三、在本工程取水管上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及在线监测设施加强设施运行维护确保计量准确进一步优化下泄流量工程措施及在线监测监控设施保障闸坝处下泄流量不低于4.87m³/s加强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确保取水及下泄流量监测数据正常稳定传入四川省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系统按用途分类建立用水台账做好取水和用水统计并按规定报送取水用水统计报表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节水措施强化用水过程管理加强节水减污上述要求是取水验收的重要内容

四、项目建成试运行30日后90日内按规定向我厅申请取水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我厅核发本工程运行期取水许可证

五、取得取水许可证后30日内向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报送本年度取水计划在每年1231日前向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报送本年度的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并按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

六、若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时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调度和取水限制决定

七、若本工程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应当重新办理取水申请

四川省水利厅

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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