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按照《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的指导意见》(水资管〔2024〕17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办资管函〔2026〕99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6〕213号)要求,省水利厅组织完成了2025年度四川省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初步结果(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水利厅提出复核申请(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据。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水利厅水文水资源处 028-86933363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青华路20号
附件:1.2025年度四川省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初步结果表
2.2025年度取用水领域初步评价结果异议申请表
四川省水利厅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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