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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广元市苍溪县违规占用嘉陵江滩地问题验收销号的公示

来源:河湖处时间:2026年03月11日 08:41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广元市苍溪县违规占用嘉陵江滩地整改任务已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311日至20263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水利厅提出。邮寄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华路20

联系人:徐成林;联系电话:028-61108051

附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四川省水利厅

20263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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