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市(州)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四川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四川农商联合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成都分行、各省外城市商业银行成都分行、四川银行、成都银行、成都农商银行、四川新网银行、简阳农商银行、成都各村镇银行: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深入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和国家节水行动,大力发展节水产业,充分发挥金融要素在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中的作用,以金融要素力量助力我省节水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水利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服务工作的意见》(水财务〔2022〕542号),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全省开展“节水贷”绿色金融融资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节水贷”是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共同设立的一款绿色金融信贷产品,是为有融资需求的取用水企业(单位)、节水生产服务企业、节水技术产品研发单位、节水项目等与金融机构搭建的专项融资对接服务平台,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和项目提供金融支持,有效配置金融资源投入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领域,促进经济绿色可持续发展。
“节水贷”主要支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节水“三同时”基础设施建设、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的企业(单位)。优先支持国家水效领跑者企业(单位)、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单位)、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通过国家节水标志认证的产品和装备制造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良好及以上企业和专业节水服务企业。
“节水贷”主要支持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节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节水技术改造水效提升项目,污水资源化利用及再生水、雨水、矿井水、微碱水等非常规水开发利用项目,供水管网漏损控制项目,合同节水及节水设施运行管理项目,节水设计、计量、咨询服务项目,节水产品研发及装备制造项目,以及符合金融机构设施贷款优惠支持条件的具有推广价值的节水项目。
二、金融政策服务内容
(一)保障信贷资源,加大投放力度。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展“节水贷”融资服务,优先保障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领域的信贷需求,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已开展授信的,合理满足信贷需求;未开展授信的,可主动对接开展授信工作满足信贷需求。
(二)合理贷款期限,实施优惠政策。各类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要结合项目开发建设期限、技术研发周期和第三方专业机构服务期限等因素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增加中长期贷款投放。鼓励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给予贷款利率优惠。融资服务工作中涉及的有关评估费用、抵押登记费用等各类费用按相关银行规定给予减免。对已取得取水许可证的企业(单位)可以探索精准水权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三)创新担保方式,拓展还款来源。鼓励各金融机构提供灵活丰富的抵质押担保方式。申请“节水贷”的企业(单位)依据水效益评估水权价值,提供水权质押的担保方式或组合方式;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排污权质押、碳排放配额质押、合同节水项目收益权质押等方式,拓宽“节水贷”项目还款来源。创新融资服务产品模式,鼓励贷款利率与用水效率、节水效益、再生水利用量等挂钩。
(四)建立绿色通道,优化工作流程。在审批和放款流程上建立专项绿色通道,提高贷款办理效率。对纳入“节水贷”支持范围的企业(单位)和项目,在贷款审批和放款流程上建立专项绿色通道,提升信贷服务效率。
三、申请程序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申请,独立审贷”的原则,在四川省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节水贷”支持范围的企业(单位)和项目均可以申请,并履行以下程序。
(一)贷款申请。申请“节水贷”的企业(单位)填写《四川省“节水贷”申请表》(见附件),在“企业(单位)承诺”栏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按照属地原则向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二)项目收集。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企业(单位)是否符合“节水贷”项目支持范围等进行确认,将确认后的项目经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水利厅,水利厅汇总形成四川省“节水贷”备选项目库。
(三)信息推送。水利厅将四川省“节水贷”备选项目库与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共享。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通过人行四川省分行大数据平台将“节水贷”备选项目清单推送给全省金融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组织做好融资对接。
(四)融资对接。四川省“节水贷”备选项目库内项目主体和企业(单位)与金融机构双向选择,按照经办银行贷款条件办理贷款业务。金融机构主动对接“节水贷”备选项目库内企业,独立审贷、自主决策、自担风险,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做好金融支持。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工作联动。四川省“节水贷”融资服务工作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辖区内各金融机构具体实施。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加强政策解读引导,鼓励有融资需求的取用水企业(单位)、节水生产服务企业等积极申报,对申请“节水贷”的企业(单位)和项目及时审核、报送。水利厅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指导,统筹联动,提高质效。
(二)推动融资对接。水利厅与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定期共享“节水贷”项目信息。各金融机构应根据“节水贷”支持范围和优惠政策要求,制定本系统“节水贷”支持项目及企业类型目录,明确具体优惠政策;要积极跟踪“节水贷”信息库情况,做好贷款融资服务。
(三)及时总结宣传。各地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宣传推广。水利厅与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定期总结评估全省工作成效,打造推广可持续、可复制的金融服务模式,加强节水领域金融服务政策宣传,激发各方参与发展节水产业的积极性,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附件:四川省“节水贷”申请表
四川省水利厅 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2025年6月9日
附件 四川省“节水贷”申请表
四川省“节水贷”申请表
申请企业(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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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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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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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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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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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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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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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指标(近3年) |
20 年度 |
20 年度 |
20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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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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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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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总额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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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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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建设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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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采用的主要节水产品、技术和装备 |
说明使用《国家成熟适用节水技术推广目录》《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中的具体节水产品、技术和装备或其他节水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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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计划开展合同节水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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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节水相关荣誉及年月 |
何时何单位授予节水型载体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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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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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指标(近3年) |
20 年度 |
20 年度 |
20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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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用水量 |
立方米 |
立方米 |
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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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量/年用水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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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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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批复文件 |
□有 □无 |
有无开展节水评价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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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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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建设 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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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效益 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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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筹措 |
项目总投资 万元 其中:申请贷款金额: 万元,申请贷款期限: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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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承诺 |
本企业(单位)对本项目申请纳入四川省“节水贷”备选项目库的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申请企业(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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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水行政 部门确认 |
本项目符合“节水贷”项目支持范围,同意纳入 四川省“节水贷”备选项目库。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