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生为上、治水为要”。近年来,渠县坚定贯彻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紧盯城乡饮水安全,坚持以“三个一”(一体化、一张网、一个标准)加快完善供水设施、提高供水保障能力、提升用水安全水平,目前已形成“骨干引领、中小补充、分散兜底”的多层次供水工程体系,柏林水厂获评“国家级农村供水规范化水厂”,乡村水务示范县试点通过省级验收,“千家万户”的“放心水”得到有力保障。
一、“一体化”破局,变“多头运营”为“整体统筹
聚焦城乡供水“分散管理、效益不均”等痛点,通过“体制整合+主体统管+资产盘活”,加快构建全域统筹的管理运营体系。强力整合管理体制。2022年7月,县委县政府将指导城市供水等有关职能职责由住建部门划归水务部门,实现由水务部门统一负责的城乡供水一元管理。同时。按照“建大、并中、减小”思路,组建渠县博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形成“全县统一运营体”,并通过收购或管网延伸覆盖14个乡镇私营水厂,实现农村供水规划、建设、运营、管护的一体化统筹,有效破解了运营主体不同、规模差异、管理标准不统一等难题。唤醒闲置水利资产。出台《水库资源开发与利用方案》等文件,通过“资产确权+融资赋能”,依托水库【94座】、水厂【12座】等优质水利资产,确权21亿元融资12.27亿元,实现存量资源的有效激活,形成“资产-收益-再投资”的资金良性循环,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提供稳定资金支撑。
二、“一张网”覆盖,变“分散兜底”为“全域提升”
充分立足地形、人口及水源分布等实际,以“大水源【渠江】、大水厂【北区水厂6万吨级、南区水厂5万吨级】、大管网”为核心,构建“分区布局+骨干引领+智慧监管”的“一张网”体系。科学规划“四梁八柱”。坚持“全域统筹、分区覆盖”原则,将全县划分为北、南、东3个规模化供水片区,构建“3+3+N”供水格局【3大供水片区:渠江以西、流江河以北为北区;渠江以西、流江河以南为南区;渠江以东为东区。3大骨干水厂:以北区水厂、南区水厂、东区水厂为核心,覆盖37个乡镇,保障125.83万群众用水。N个兜底点位:针对偏远高海拔地区,保留少量中小微供水工程及分散机井,确保供水“无死角”】,目前,全县共建设供水工程28582处,其中万人供水工程17处、千人供水工程2处、百人供水工程196处、分散供水工程28367处。织密城乡“供水脉络”。“十四五”期间累计投入7亿余元,新建、扩建供水管网2100公里,管网延伸覆盖14个乡镇私营水厂,推动“单元分散供水”向“全域管网供水”转变,目前已实现骨干水厂与乡镇、村落管网互联互通,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管网到户70.01万人,自来水普及率达93%,新增供水用户20160户。科技赋能“管控精准”。充分发挥国有供水企业引领作用,建立县级城乡供水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供水数据在线统计、设施运行在线监控、日常管理在线调度、便民服务在线响应,通过“四个在线”统一监管,切实提升供水调度效率和应急保障能力,有效缓解节假日“水荒”问题,供水领域信访同比下降80%。
三、“一个标准”兜底,变“城市优先”为“城乡共享”
紧紧围绕“城乡供水无差别”目标,从水源、水质、服务、监管等全流程制定统一标准,推动实现“同源、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同监管”。提高标准,筑牢“同源”根基。统一规划水厂取水河段,划定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坚定落实河湖长制加强河段巡查,严控企业污染排放,确保水源水量稳定、水质优良【水源水质常年达到Ⅱ类及以上】,从源头保障城乡供水“同源同质”。严控水质,构建“监测”体系。建立“水厂自检+县级巡检+疾控监测”三级水质检测标准体系,督促水厂每日进行常规检测,指导检测中心每月对管网水、末梢水开展巡检,协调疾控中心每季度对末梢水全指标监测,确保到户水质合格率稳定在96.8%以上,远期目标达100%,实现城乡水质“无差异”。统一服务,落实“六同”保障。开通线上缴费、故障报修、水质查询等便民服务,实行24小时报修机制,确保城乡群众享受同等服务。规范统一城乡供水价格,2024年农村自来水实现统一价格,远期达到“城乡水价同标准同水平”。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三项制度”,牵头组织联合监管,确保相关标准落地落实、惠民利民,县域统管率达8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