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
哪些项目和活动需要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及其征收部门?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其他生产建设活动包括取土、挖砂、采石(不含河道采砂),烧制砖、瓦、瓷、石灰,排放废弃土、石、渣。   

20211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发布时间:2025-05-08 14:18:18来源: 四川省水利厅水保处
政策依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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