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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电力局(省河湖保护局)召开长江保护法贯彻学习会

来源:省地电局(省河湖局)时间:2021年03月01日 16:08

作为我国第一部流域法,长江保护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长江保护法,依据长江保护法有关规定,将我省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进一步向纵深推进,根据水利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水函〔2021〕319号)精神,2月26日,省地方电力局(省河湖保护局)召开长江保护法贯彻学习会,会议由副局长董大志主持。

会上,局二级巡视员宋超对长江保护法做了深度解读,并对长江保护法涉及的具体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让干部职工对长江保护法是什么、落实长江保护法需要做什么有了清晰认识。

会议指出,长江保护法是长江大保护的制度保障,四川是长江保护法适用的重点区域。四川境内长江干流长度占全国长江总干流长度的28.40%,境内长江流域面积占全国长江总流域面积的25.97%,占四川省行政区划面积的96.16%,省内长江干流长度及流域面积均为全国第一,全省183个县全部适用于长江保护法。全局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和认识实施长江保护法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把长江保护法作为开展我省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重要指导和基本原则。

会议强调,全局各部门务必要做好长江保护法与现行工作制度、现定工作职责间的关系梳理工作,切实保障长江保护法落实落地。要主动作为,根据长江保护法要求,积极探索建立长江流域协调机制。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加强协同协作,强化责任落实,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做好长江保护法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在更大范围内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学习,不仅业务部门要学,综合部门也要学,不仅要在单位内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学习贯彻活动,还应在服务和管理对象中积极宣传长江保护法,扎实做好学法、用法工作。

局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同志及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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