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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联合执法组合拳 打赢水域生态保卫战——省长葫局组织召开打击非法捕鱼联合执法工作会

来源:长葫局时间:2020年07月10日 11:12
    按照长葫水库县级河长安排,7月7日,省长葫局组织召开打击长沙坝、葫芦口水库非法捕鱼联合执法工作会。内江市威远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观英滩镇、山王镇相关负责人以及库区各村村级河长参加会议。
    会上,长葫水库河长办介绍各镇对非法捕鱼人员调查摸底情况;县农业农村局通报7月5日晚至7月6日凌晨开展打击非法捕鱼联合执法情况;参会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职责进行交流发言,并对保护好长葫水生态,呵护饮用水源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县级河长审签《打击长沙坝、葫芦口水库非法捕鱼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省长葫局对下一阶段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并强调有关工作纪律。
    省长葫局副局长尹光成对长葫水库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成效进行梳理和小结,并就开展好下一阶段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提出有关要求。他强调,打击非法捕鱼行动既是一场持久战,更是一场水生态保卫战,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执法保障,要服从安排,依法履职,确保执法质量和效果;要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从重处罚,要突出震慑作用,打好联合执法组合拳,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达到“查办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要加强安全防护,确保人身安全,电鱼行为具有一定危险性,执法人员要提高执法安全意识,加强执法现场控制和防范,提高自身保护能力,避免发生意外伤害。
    会后,由内江市威远生态环境局牵头,省长葫局、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山王镇配合开展打击葫芦口水库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禁泳、垂钓联合执法行动,行动中查处2名违法垂钓人员,内江市威远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有关规定,依法给予违法垂钓人员官某某、王某某50元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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