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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川省水利厅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3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年报电子版通过四川水利网(www.scwater.gov.cn)全文公开。(地址:成都市文武路69号;邮编:610017;联系电话:028-86932930;电子邮箱:Scslt@sina.com)。

  一、 概述
  2010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学习贯彻《条例》中深入推进、全面展开,主要开展了以下5方面工作。
  (一) 加强组织领导。调整补充了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阶段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分工。厅机关各处室和厅直相关各局确定了15名业务骨干负责政府信息日常采集工作,形成了厅领导主抓,厅办公室揽总,驻厅监察室监督,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格局。同时,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1期、培训干部120多人次。
  (二)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根据部、省工作部署,以厅或厅办公室名义,先后印发了《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方案(试行)》,《关于加强我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试行)》等文件,对公开中的各个环节提出具体要求。
  (三) 突出政务公开重点。突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重大事项公开、决策过程公开、办事流程公开、水情信息公开和避险方案公开”六大重点公开事项。
  (四) 完善公开载体建设。通过“四川水利网”、政务中心“窗口”、《阳光政务》行风热线节目等平台做好主动开工工作。
  (五) 加强检查考核。由厅政务公开工作小组不定期对厅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并在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年初召开的全省水利系统办公室主任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2010年底,我厅公开政府信息207条,其中:政务动态135条、灾后重建信息31条、其它信息41条。公开的内容主要是厅系统重大政务活动、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水利建设事项(包括水利灾后恢复重建信息)等情况。
  (二)公开形式。主要通过省政府网站、四川水利网站、广播电台“阳光政务”节目、新闻媒体等方式公开。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办理依申请公开1例。
  四、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公开还不够深入;二是个别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水利重点工作深化公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努力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公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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