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四川省水利厅门户网站!

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首页 > 水利资讯 > 专题报道 > 政策法规解读 > 政策解读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任务分工的通知

来源:厅办公室 时间:2017年07月28日 00:00

  

  川水函〔2017〕972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经厅领导同意,现将《四川省水利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四川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报告(水利厅)〉反馈问题整改分工表》(略)、《2017年省直部门(水利厅)网站绩效评估重点信息公开指标责任分解表》(略)、《2017年省直部门(水利厅)网站绩效评估重点信息公开指标责任分解表》(略)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水利厅

  2017年7月18日

  

  

  

  

  四川省水利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四川水利政务公开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四川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推进水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加大公众参与力度,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助推全省水利改革发展。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事项、随机检查事项等各类清单。已完成清理的权责清单及动态调整情况,除涉密事项外,都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政策文件的废止、失效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大力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完成水利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编制工作,在省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加快建设行政审批在线监管平台,优化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流程,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推进水利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责任单位:政法处办公室、规计、人事水监总队、信息中心相关处局)

   二、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公开

  围绕全省2017年“项目年”工作方案,扎实做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相关政策、重大水利工作部署以及重点水利工程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突出做好2017年新开工项目的信息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水利工程稽察、督查、水利安全生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完善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健全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用档案,加大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力度。推动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把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强化水利建设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手段,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规范和维护水利建设市场秩序,保障大规模水利建设顺利实施。责任单位:建管、规计安办)

   三、推进民生水利信息公开

  一是及时公开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工作方案制定情况、组织机构设立情况、配套制度建立情况、河湖保护情况及督导检查情况。(责任单位:河管处、河湖局)

  二是扎实做好防汛抗旱信息发布,不断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及时向社会发布全汛情、旱情,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公开汛前准备、责任制落实、方案预案制定等工作动态督促指导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及时发布有关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安排部署和重要举措等。(责任部门:省防汛办、农水局

  三是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地方电力、水土保持等项目建设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项目建设名称、规模及投资总额等信息。(责任单位:办公室、农水局、地电局、水保局)

  四是加大水利脱贫攻坚、水利支持幸福美丽新村工作进展、成效信息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办公室、脱贫办)

  五是按时发布水资源公报,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水资源处、水文局)

  六是做好江河控制站水情即时信息公开。(责任单位:水文局)

  、推进财政和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做好部门预算、决算等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除涉密信息外,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公开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人数、经费总额等信息,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配合及时公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和审计整改情况。(责任单位:财务处、审计处)

  做好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省管大型工程单位要按照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群众监督的要求全面推行办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建立和完善办事公开制度,编制办事公开目录,重点公开工作职能和权限、机构设置、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责任单位:都管局、东风渠、人一处、人二处、外江处、长葫局、玉管局

  做好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继续推进高校(本科、高职高专)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和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配合相关部门推动高校制定财务公开制度,加大高校财务公开力度。(责任单位:水职院)

  、推进机关内部事务公开

  在组织人事方面,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公开干部任免及调整、奖励惩罚、教育培训等信息。在财务管理方面,重点公开本单位财务审批制度及管理办法、预决算执行、“三公”经费使用、专项经费使用、差旅费报销办法等信息。在行政事务和公用物资管理方面,重点公开国有资产处置、公务用车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办公设备购置、职工住房补贴、节能降耗等信息。(责任单位:办公室、财务处、人事处、机关服务中心)

  六、推进政务舆情信息公开

  围绕防范重大舆情及突发事件影响社会稳定推进公开。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好水利舆情监测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接受访谈、专家解读等方式,传递权威信息,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遇有重大水利突发事件,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媒体吹风会,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方面的作用,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责任部门:办公室、信息中心

   七、增强政务公开时效

  一是进一步完善“五公开”工作机制“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程序,按要求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水利工程、重大水利政策文件,在工程决策或政策出台前广泛听取利益相关方、专家等各方面意见,扩大公众、媒体参与。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展、畅通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不断健全签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增强答复内容的针对性和形式的规范性,明示救济渠道,依法妥善做好相关工作。做好涉及政务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对相关案例的分析研究,及时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工作建议,促进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
责任单位:办公、政法处、相关处局)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及时在四川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和媒体发布相关解读材料。建立完善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带头宣讲政策机制,每年解读重大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依法规范网络问政平台管理,建立健全留言回应与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网民诉求。责任单位:办公室、相关处局)

  三是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四川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内容建设,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及时公开网站抽查情况。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对保障不力的网站进行关停上移。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办公室、信息中心

  • 主办:四川省水利厅承办: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
  • 地址:成都市青华路20号邮编:610017 值班电话:(汛期)028-86934999 (非汛期) 028-86935267
  • 备案/许可证号:蜀ICP备2020037701号-1
  • 网站标识码:5100000011川公网安备:5101050201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