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奇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山区病险山坪塘及渠系整治的建议》(第0868号提案)收悉。水利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职责、纳入规划”的建议
在行业监管上,山坪塘监管职责属于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2018年机构改革中,《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发〔2018〕26号)明确:“将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省农业厅的职责以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省财政厅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省国土资源厅的农田整治项目、省水利厅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省农业农村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机构改革后,为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省委编办牵头组织农业农村厅、水利厅,多次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就小型农田水利建管职责划分进行研究,协调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并共同加强对各地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指导。
在规划编制上,2025年4月,水利厅、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四川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川水发〔2025〕1号),在分析灌溉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的基础上,进行了水土资源平衡分析,提出了未来我省农田灌溉发展(包括山坪塘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总体布局和建设任务等。同时,水利厅立足“主动跨步”的行业担当,2025年4月,印发《四川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已成灌区渠系和“五小水利”工程现状及建设需求摸底调查的通知》(川水办〔2025〕81号),组织各地对高标准农田以外的“五小水利”工程(包括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其中小渠道工程含各类灌区流量小于1立方米每秒的渠道以及小型水源工程配套渠道2类)开展摸底调查,初步摸清了工程底数。
下一步,待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后,我厅将配合省委编办参照国家层面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职责边界划分要求,积极借鉴外省经验,对我省小型农田水利建管职责予以细化明确。同时,编制完善《四川省“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方案》,从规划层面保障病险山坪塘及配套渠系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关于“加大投入、分步实施”的建议
“十四五”以来,水利厅立足防汛抗旱水利职责,将容积5万立方米以上的重点病险山坪塘整治纳入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支持范围,通过“存量调结构、增量调方向、以增量调存量”方式,累计安排资金5.02亿元,先后补助支持17个市(州)的65个县(市、区)实施重点山坪塘整治项目1209座,逐步消除工程安全隐患,提升水源保障能力。其中,累计安排资金5918万元,支持巴中市的5个县(区)整治重点山坪塘155座。
下一步,我厅将重点关注近年旱情较重的川东北地区,加快推进2024-2025年度整治项目建设。同时,鼓励市县统筹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土地出让收入等资金渠道,自力更生开展重点山坪塘整治。
三、关于“完善法规、规范管理”的建议
近年来,水利厅加快构建全省山坪塘建设整治制度体系。一方面,加强制度管理。2024年9月,印发《四川省重点山坪塘整治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南》(川水发〔2024〕20号),对重点山坪塘整治项目的储备、申报、审批、建设、验收和运行管理进行全流程、系统化的规范和指导。另一方面,完善技术规范。推动《山坪塘综合整治技术规范》编制项目纳入《四川省2024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第一批)》,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调研,结合近年来我省开展重点山坪塘综合整治和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实践经验,编制形成《山坪塘综合整治技术规范(送审稿)》。
下一步,我厅将加快推进《山坪塘综合整治技术规范》审查工作,早日补齐我省山坪塘整治技术规范短板。
感谢您对四川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水利厅
2025年6月25日
(联系人:李晗;联系电话:18309277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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