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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关于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会议第14040822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何祥兵代表

您领衔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渠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14040822号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支持防灾减灾水利工程建设的建议

我厅始终将防灾减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以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双轮驱动提升防御能力。一方面,强化工程建设。“十四五”以来,我省持续推进岷江、沱江、涪江、嘉陵江、渠江、雅砻江等主要江河重点河段堤防建设。截至2024年,全省累计实施主要江河及中小河流堤防护岸工程1977公里,其中渠江段新增堤防护岸98公里。近5年来累计下达中省水利救灾资金2481万元,支持渠县灾后快速恢复水利功能、防范次生灾害。另一方面,提升非工程措施效能。通过山洪灾害监测能力提升、小流域山洪灾害“四预”能力建设、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等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逐步健全“预报预警、监测预警、现地预警”多阶段递进式山洪灾害预警体系。2025年,下达中央水利资金83万元,支持渠县开展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支持渠县加强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加快完善防灾减灾水利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不断提升防汛抗旱综合能力。

二、关于建议支持宕渠水网工程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我厅以灌区改造为抓手,系统推进渠县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升级。“十四五”期间,支持渠县柏林水库灌区利用中省水利发展资金及国债资金6560万元实施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新建整治渠道30.72公里、渠系建筑物150座,预计新增恢复灌面1.95万亩、改善灌面2.45万亩。将渠县刘家拱桥水库灌区纳入《2025-2026年四川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储备项目清单》,规划总投资11294万元。同时,支持渠县建设重点水源工程,完成汤家沟水库可研报告审查,已将新建賨人湖水库项目上报水利部争取纳入国家“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着力提高供水保障能力。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支持渠县刘家拱桥水库灌区开展实施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为争取中省水利发展资金或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搞好项目储备,重点关注賨人湖水库、汤家沟水库项目进展,及时提供政策指导。

三、关于建议支持新建渠县南部片区供水工程的建议

我厅持续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多维度提升渠县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一是支持渠县成功申报首批乡村水务县,累计下达省级专项补助资金1642万元。二是支持渠县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将渠县4个供水项目纳入省级规划,其中新建南区水厂总投资4亿元,设计日供水能力5万立方米。项目已于202411月开工,计划202612月建成投运,可解决渠县南部12个乡镇(街道)110个村(社区)31万人口供水问题。三是支持渠县成功申报2025年小型引调水工程项目,申请中央补助资金8000万元。四是支持渠县加强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2025年下达中央补助资金180万元,计划维修养护农村供水工程33处,覆盖农村供水人口7万人。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加强对渠县的指导和支持力度,重点推进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城乡供水融合发展,全面提升供水保障能力与服务质量。

感谢您对四川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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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晗;联系电话:18309277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