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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关于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会议第14040749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吕华代表:

您领衔提出的《关于支持康养医养聚居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14040749号建议/提案)收悉。水利厅高度重视,会同成都市水务局、崇州市水务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崇州市喜鹊河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街子镇境内,是街子镇古寺村的一条季节性溪沟,该河全长约2公里,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下,除汛期外大部分时间处于无水状态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成果的通知》《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成果的通知》,崇州市不属于国家级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喜鹊河道周围生态本底良好,沿河分布不少古树和蕨类植物,水土流失轻微,不宜投入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开展水土流失治理。

您提出的将崇州市街子古镇喜鹊河纳入全省水利“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治理项目规划,给予“小流域治理发展资金补助”,整治沿线的河堤及河道水环境,整治沿线5.5公里的环境风貌,加强污水处理,形成绿道环线,提升旅游质量,方便居民和游客健康步行的建议。根据《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管理办法》《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范》等有关规定,“水土保持资金用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相关支出”,“不得用于城市景观等其它支出”,“ 治理对象应为坡耕地,水蚀坡林地、侵蚀坡面、沙化土地、石漠化地等侵蚀劣地 ”。河堤及河道水环境、环境风貌、污水处理、绿道环线等建设内容,按照有关规定不属于水土保持资金使用范畴,也未纳入水土流失治理有关项目规划。

据崇州市水务局反馈,喜鹊河位于街子古镇AAAA级景区范围内,景区管委会已将喜鹊河涉及的河道整治、堤防修及沿岸污水、绿道环线等建设内容纳入街子古镇景区统一规划

建议古寺村加强与景区管委会的对接,争取您建议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感谢您对四川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水利厅

                               2025年2月25日

(联系人:张蓉;联系电话:18990410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