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春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我省部分地区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难点堵点的建议》(第0507号提案)收悉。我厅高度重视,会同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农村饮水安全事关亿万农村居民福祉。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极端重要,是水行政主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使命。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四五”以来,我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创新构建城乡供水融合体系。2021至2024年,通过实施“乡村水务百县建设行动”,投入省级专项资金11.46亿元,带动地方投资320.35亿元,建设规模化供水工程346处,惠及1970万农村居民,农村供水保障取得显著成效。
但因我省地势复杂多样、各地经济基础不同,枯水期、春节等用水高峰期部分偏远地区农村供水还存在水量不足、水质不稳定、服务不优等问题,客观反映我省农村供水保障仍存在短板弱项,与农村群众“喝好水”的新期盼新需求还有不小差距,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我们非常赞同您所提关于推进农村供水工作的有关建议,并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吸纳。
一、关于“聚焦平台管理建体系,推动公司直管区域互联”的建议
打造“一个平台”方面:近年来,我厅依托乡村水务百县建设,对构建县域农村供水专业化管护平台提出了明确要求,引导地方组建并做强农村供水管理国有企业,积极推行农村供水统一管理、统一运行、统一服务,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专业化服务保障水平。目前,前四批次86个乡村水务县共成立水务企业94家,公司总资产2186亿元。
直管到库到户方面:2023以来,我厅全面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健全优化县域统管标准服务体系、运营管理体系、监管责任体系、服务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农村供水专业化管护全覆盖和供水工程良性运行。先后制定了《全面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实施方案》,下发了《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全面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将县域统管企业化、专业化管理要求纳入乡村水务建设申报遴选、绩效评价相关指标,推动县域统管工作落实落地。对不具备乡村水务建设条件的“三州”及盆周山区,倡导采取委托第三方专业管理机构等方式实现统管,充分利用公益性岗位等政策,配齐配强村级管水员,努力提高农村供水管理效益。目前,全省78个县基本实现专业化管护全覆盖,县域统管的县(市、区)数量比例达43.8%,服务供水人口2972.5万人,占全省农村供水总人口的55.6%。
实现区域互联方面:2021年以来,我厅着眼乡村振兴发展需要,立足新形势、新任务和新阶段,在全省开展乡村水务建设,推进实施乡村水务百县、百乡、百村建设行动。依托大水源、建设大水厂、接入大管网,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大力推进集中供水规模化建设,因地制宜实施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着力构建互联互通的水源保障体系,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村供水能力和保障水平得到整体性提升。截至2024年底,全省累计建成各类农村供水工程109.16万处(其中,规模化供水工程980处),覆盖人5311万人。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1.96%,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71.41%(较“十三五”末提升了20个百分点),农村供水水质合格率达89.79%。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您“积极探索市场化、专业化运营路径,成立由政府主导、水利部门主管的国有企业,推行‘承包式管理+购买式服务’的物业化管理运营模式”,进一步健全县域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提升企业化、专业化管理水平。到2025年底,力争实现县域统管的县(市、区)数量比例达到60%,服务农村供水人口比例达到80%。
二、关于“聚焦民生保障优服务,确保群众满意红利直达”的建议
强化管理运维方面:“十四五”以来,我厅坚持建管并重、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推动出台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省级地方标准,在全省分批推进村镇供水规范化管理工作,2020至2024年五年时间,先后完成了近2.7万处已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达标,有效促进全省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范化。2023年以来,按照水利部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全省557处千吨万人供水工程被评为省级标准化工程,巴州区清江供水工程等2处工程被评为水利部标准化工程,农村供水工程管护水平进一步提升。
打造专业队伍方面:我厅先后于2020年、2025年两次修订下发《四川省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明确要求市县水利部门及相关单位依托当地供水专业技术力量,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抢险、设备抢修、管道维护等技能培训与应急演练,建立值班和应急调度制度,快速响应、高效处置群众反映的农村供水问题。同时,在乡村水务建设、规范化管理、标准化管理等工作中,也将建立农村供水专业维修队伍列入任务要求和考核评价指标,倒逼市县推进落实。
水价同质同标方面:目前,我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千吨万人工程基本上是实行政府定价,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经成本监审、准许收入核定、分类定价、听证等标准流程,依法依规确定水价,最大程度保障公众利益;部分中小型农村供水工程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制定区域统一或分区域分类别供水指导价;部分小型供水工程水价由村民自治小组等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协商确定。对水价不能覆盖供水成本的供水企业和单位,各地政府视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三、关于“聚焦设施维护强支撑,实现供水无忧水安心稳”的建议
创新投融资机制方面:开展乡村水务建设以来,我厅建立了“县级主体、省市支持、企业平台、多方筹资、共同发力”的推进机制,设立省级乡村水务专项补助资金,通过政策激励、资金奖补引导地方政府创新投融资机制,采取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银行贷款等方式,有效保障城乡供水项目建设投资需求。截至目前,全省四批次86个乡村水务县累计落实资金382.1亿元,是“十三五”农村供水投入(24.95亿元)的近15倍;投入省级专项资金11.46亿元,带动地方投资370.64亿元,对县域经济稳增长撬动作用明显。2023年,我厅还推动出台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加大水利投入的实施意见》,为各地创新农村供水建设发展投融资机制提供了政策支撑。
深入排查整治方面:进入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以来,全省水利系统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深入排查整治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及时解决农村群众供水诉求。2024年,全省排查发现并整改销号农村饮水安全问题3208个;转办省级以上各渠道反馈农村供水问题159件,全部按期办结,水利部年度回访抽查满意率100%。2025年,印发实施《四川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监测处置暂行办法》,进一步巩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效。同时,持续开展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2024年落实中省水利发展资金3.4亿元,支持121个县维修养护集中供水工程6803处,服务农村供水人口1181万人,解决水质存在问题工程1703处。2025年下达中省水利发展资金3.88亿元,计划全年维修养护农村供水工程5100处,解决水质存在问题工程1506处,服务农村群众705.5万人,保障农村供水工程可持续良性运行。
强化宣传引导方面:坚持管业务也要管技术,整合优势资源,发挥技术专长,加大对“三州”等薄弱地区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帮扶。省市县上下联动,宣传普及农村饮水安全相关知识,引导广大农村群众树立用水缴费、节约用水等意识,分级开展农村供水管理、水质检测监测、等业务培训,着力提升行业管理水平。近年来,我厅先后派人赴雅安市、阿坝州、凉山州为市县水利部门开展业务讲座3次,培训人数120余人。省本级举办供水业务培训班2期,培训基层供水业务人员101人。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持续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等水利工程设施管护工作。积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全省农村供水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抓紧启动第五批乡村水务县建设,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让更多的农村群众喝上干净水、卫生水、放心水。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特别关心,恳请您一如既往的监督和支持四川水利工作。
四川省水利厅
2025年9月4日
(联系人:徐育锐;联系电话:1782858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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