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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566号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黄剑东委员

您领衔提出的《关于开展“五小水利”工程全面整治的建议》(第0566号提案)收悉。水利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站高谋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把‘五小水利’工程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具体内容”的建议

水利厅历来高度重视改革工作。2018年机构改革中,《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发〔201826号)明确:“组建省农业农村厅,将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省农业厅的职责以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省财政厅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省国土资源厅的农田整治项目、省水利厅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省农业农村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机构改革后,为进一步理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职责边界,水利厅积极配合省委编办,多次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就小型农田水利建管职责划分进行研究,协调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共同加强对各地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指导。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职能职责,持续组织开展已成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会同农业农村厅统筹大中型灌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扩大项目支持范围,推动灌区骨干渠道“下延”和农田田间渠系“上接”,补齐末级渠系短板,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构建从水源、输配水到田间的完整灌排体系,更好发挥工程整体效益。

二、关于“统筹谋划,坚持钉钉子精神久久为功,把‘五小水利’工程的全面整治作为重要任务”的建议

近年来,水利厅立足“主动跨步”的行业担当,在一定范围内着力推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一方面,全面摸清“五小水利”工程底数。20254月,印发《四川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已成灌区渠系和“五小水利”工程现状及建设需求摸底调查的通知》(川水办〔202581号),初步摸清了全省高标准农田以外“五小水利”工程现状及建设需求。另一方面,持续开展重点山坪塘整治。2022年以来,我厅立足防汛抗旱水利职责,将容积5万立方米以上的重点病险山坪塘整治纳入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支持范围,通过“存量调结构、增量调方向、以增量调存量”方式,累计安排资金5.02亿元,先后补助支持17个市(州)的65个县(市、区)实施重点山坪塘整治1209座。其中,累计安排资金2058万元,支持眉山市的3个县(区)整治重点山坪塘49座。

下一步,我厅将加快编制完善《四川省“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方案》,从规划层面助力“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同时,持续做好重点山坪塘整治工作,逐步消除工程安全隐患,提升水源保障能力。

三、关于“为民谋利,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把涉‘五小水利’工程的优惠政策进一步细化量化”的建议

水利厅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惠民政策。按照有利于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有利于灌区可持续发展和良性运行、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现代化灌区建设、总体上不增加农民种粮负担的“三个有利于一个不增加”原则,积极推行农业分类水价,指导各地统筹考虑用水量、生产效益、农业发展政策等因素,区别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养殖业等用水类型,探索实行分类水价,充分考虑供水成本、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逐步将农业水价提高到运行维护成本。同时,充分发挥中省财政资金导向作用,指导各地制定精准奖补办法,建立健全“用水付费、精准补贴、节水有奖”的财政奖补机制,2020年以来支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中省水利发展资金主要用于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2017年至2024年全省累计安排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8.86亿元。

下一步,水利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部门指导地方加强农业用水计量和用水管理,规范水费计收及管理,进一步推动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落地,全力促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走深走实。

感谢您对四川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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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晗;联系电话:18309277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