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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关于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739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王小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四类地区水利设施建设的建议》(第739号建议)收悉。水利厅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泸州市叙永县位于川南经济区,属乌蒙山片区和革命老区范围,旱洪灾害频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骨干水利工程缺乏。永宁水库具有灌溉、供水、防洪、发电等综合利用效益,工程建成后,可提高叙永县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对保障粮食安全,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和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我厅积极支持永宁水库工程,已争取国家部委将其纳入全国《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水安全保障规划》等;积极指导泸州市和叙永县加快永宁水库工程前期工作,截至目前,工程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并经过水利部水规总院审查,设计单位正在修改完善

三、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强向水利部汇报对接,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同时会同省级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技术指导,加快相关专题报告编制和审批,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感谢您对四川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浮红山;联系电话028-86932419

四川省水利厅

20236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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