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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关于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436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王永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缮全省行政村石河堰,完善村级水利设施的建议》(第436号)收悉,水利厅高度重视,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对全省石河堰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行了分析,对于这些问题,水利厅历来非常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以解决。一是针对石河堰河道垮塌、水流不畅、水质较差、水生态脆弱的问题,开展石河堰整治。20092017年,我厅通过中省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先后新建石河堰700余处,整治石河堰4000余处,有效提升农村小型水源工程灌溉保障能力。二是针对“高温干旱天气导致水稻及其他农作物普遍减产,甚至绝收”的问题,开展抗旱救灾工作。2022年四川省遭遇特大旱情,水利厅指导地方使用部分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开展灌区末级水渠的建设,其中安排广安市中央水利救灾资金5673万元用于抗旱救灾工作。

石河堰在我省农业生产中具有重要作用。尽管石河堰整治取得一定实效,但全省石河堰量大面广、病险较多,离实现石河堰工程全面良性运行尚有不少差距。下一步,水利厅将会同农业农村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强化石河堰建设管理。

一、关于“省水利厅全面开展对全省行政村石河堰进行普查,普查内容涵盖水文、水质、闸坝老旧程度、河道情况、可灌溉面积等”的建议

坚持规划先行,2021年编制《四川省十四五万口当家塘工程建设方案》,对除成都市以外的20个市(州)石河堰工程数据进行统计。全省除成都市外共有石河堰3.3万座,占全省水源工程120.62万座的2.74%;蓄水容积6.03亿立方米,占全省水利工程蓄引提水能力348亿立方米的1.73%。下一步,我厅将持续做好水利工程统计,掌握数据变化动态。

二、关于“省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安排相关资金,对起重要灌溉作用的石河堰进行整治和修缮,确保其能够蓄水保水”的建议

2018年机构改革后,水利部门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划转农业农村部门。近年来,我省按照“能排能灌、旱涝保收、宜机作业、稳产高产、生态友好”标准建设高标准农田,实施以“渠网”“路网”“田网”为重点的三网配套工程,不断完善农田基础设施,项目区农田灌排能力大幅提升,实现了旱能灌、涝能排,为夯实粮食安全基础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农业农村厅将指导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依托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项目,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与大中型灌区骨干灌排工程的衔接,在农业农村部门职责和项目政策支持情况下配合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内需要整治和修缮的石河堰,形成从水源到田间完整的灌排工程体系,提高农田防灾减灾能力。

感谢您对四川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李晗;电话:18309277532

                     

                                四川省水利厅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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