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茂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玉溪河引水工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建议》(第0785号)收悉。结合我厅职能职责,对“及时修订完善《四川省玉溪河灌区管理办法》”“开展玉溪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工作”的建议函复如下。
一、及时修订完善《四川省玉溪河灌区管理办法》
《四川省玉溪河灌区管理办法》自2013年修订至今已10年,部分条款与玉溪河灌区发展不相适应,目前我厅正组织对《四川省玉溪河灌区管理办法》进行修订,预计2022年底完成。下一步,我厅将以修订完善后的《四川省玉溪河灌区管理办法》为遵循,会同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和省林草局积极探索创建玉溪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二、开展玉溪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工作
玉溪河属于岷江流域,雅安市位于岷江流域上游,2019年12月,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组织岷江全流域10市(州)签订《岷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岷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建立起岷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20年至2021年期间,我厅向生态环境厅提供了2018-2020年岷江流域各市州用水量、地表水资源量、流域面积等基础数据用于岷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资金清算。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生态环境厅指导岷江流域各市州做好年度横向生态补偿资金清算工作。
四川省水利厅
2022年7月5日
(联系人:侯力文 联系电话:028-86932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