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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30号建议答复的函

杨茂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都江堰灌区-麻子滩水库灌区渠系配套及现代化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的建议》(第330号建议)收悉。水利厅高度重视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麻子滩水库灌区从都江堰灌区继光水库右干渠引水,1998年四川省水利水电厅以《关于都江堰续建配套继光水库右干渠遂宁灌区引水工程规划的批复》文件,明确了麻子滩水库灌区纳入都江堰调配水计划,由都江堰管理局(现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进行用水调度和管理,是都江堰灌区重要组成部分。水利厅长期以来关注麻子滩水库灌区工程建设,2004年,经积极争取,落实中央预算内专项配套资金1465万元,实施麻子滩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以改善水源工程状况。关于麻子滩水库灌区的续建配套,因目前暂未纳入“十四五”都江堰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规划的情况,建议安居区积极做好项目储备,加强沟通,及时反馈灌区续建整治需求,争取纳入“十五五”项目都江堰灌区建设任务清单。水利厅也将继续积极对接水利部有关司局,及时了解国家扩大内需在水利部门的具体政策,适当提前谋划准备,争取中央更大力度支持我省灌区投资。

水利厅高度重视大中型灌区进入和退出,严格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大中型灌区名录正常进入和退出机制的通知》规定要求执行。若麻子滩水库灌区确需退出都江堰灌区管理,建议麻子滩水库灌区管理单位从灌区管理、资金使用、水资源配置等方面充分论证退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按相关程序报水利厅审批。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水利厅

202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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