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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第五次会议第0618号提案有关建议内容答复的函

张曦月委员

在省政协十二届第五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提升农村饮用水安全质量的建议》(0618提案)收悉水利厅高度重视,会同生态环境厅等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四川是农业大省,也是人口大省,地形多样,地势复杂,起伏悬殊,山地、高原和丘陵约占全省面积的97.46%。境内河流纵横,过境水量丰富,但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利用率不高,“水”问题长期以来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老大难”问题,农村饮水问题尤为突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2004年以来,我省积极抢抓机遇,围绕“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四项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指标,深入实施“十一五”、“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不断巩固农村饮水安全成果。截至2021年末,全省已累计投入437.3亿元,建成各类农村供水工程164万处,其中集中供水工程(供水人口100人以上)2.8万处覆盖5658万农村人口,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4%,自来水入户率达80.4%

一、关于加强省级制度设计方面的情况

水利厅结合近年农村供水实施情况及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按照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编制完成了《四川省“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计划2025年底,实现全省农村规模化供水率达到6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对农村供水基础较为薄弱的脱贫地区,指导地方将农村供水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项目库,进一步补齐农村供水设施设备短板。联合财政厅,设立省级乡村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农村供水项目建设。会同发改委、财政厅等9个单位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以县域为单元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完善农村供水基础设施,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细化分解农村供水目标任务,明确年度工作计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加大督促力度,推动规划实施,让农村居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供水建设情况

水利厅对标“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和农村供水保障新标准,分类推进农村供水建设。对平原、丘陵等地区,推行大水源、大水厂、大管网,发展集中连片规模化供水,建设一批水源充沛、工艺完备、输水稳定、管理规范的标准化水厂,实现从“源头”到“龙头”的供水安全保障。对人口分散的山区、高原等地区,加强小型及分散工程标准化改造和维修养护,通过新建水源、改(扩)建水厂、延伸管网、配备完善净化消毒设施等方式进行升级改造,提高水量保障和水质处理能力。

为进一步强化乡村振兴农村供水保障,水利厅创新性开展乡村水务试点工作。2021年7月,联合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加强新时期农村水利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指导意见》(川农领办2021〕48号,明确以乡村水务为重点,通过思路创新、方法创新、路径创新,推动新时期农村水利工作融入乡村振兴大局。其中,乡村水务将以农村供水保障为主要内容,从我省省情水情实际出发,对平原、丘陵以及有条件的地区,按照“城乡统筹、区域集中、互通共济”的方式,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计划2021年至2023年遴选60个乡村水务试点县。目前,2021年第一批22个乡村水务试点县取得阶段性成效,新建农村供水工程80处、改扩建57处,新增规模化覆盖供水人口76万人拉动全省农村供水规模化工程覆盖人口比例提升1.3个百分点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结合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梯次推进的总体部署,加大政府主导力度,充分运用市场手段,继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大力开展规模化供水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设施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农村供水格局加快构建与城乡融合发展相适应的农村供水保障体系。

三、关于开展水质督导检查情况

督促各地严格执行《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立标并开展环境问题排查整治。2019年以来相继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监管的通知》《关于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回头看”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各地全面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工作。目前,全省各地基本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提前完成《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的“十四五”工作任务,保护边界标志设置和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取得有效进展。持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发《四川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督促各地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和农药减量控害,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化示范区建设,稳步提升种植业污染防治水平。印发《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的监督,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减少畜禽粪污等农业面源对饮用水水源地的污染。2年我省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在90%以上,水质状况居全国前列。其中达州市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8.9%。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编制实施《四川省“十四五”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规划》,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开展典型区域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切实保障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

四、关于开展供水工程运行监管情况

进一步改革创新农村供水管护机制,促进工程良性运行。积极推行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管理、物业化维护等多种管理模式,探索建立乡村水务“投、建、管、运”一体化机制,整体提升专业管理水平。加强村级供水运行管护,落实人员、经费和制度“三要素”,打通农村供水管理“最后一公里”。深入推进农村自来水水价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着力破解农村供水工程“管养不足”的问题。2020年起,我厅在全省开展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达标评价工作印发了《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村镇供水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川水函〔2020413号,结合四川农村供水保障实际,出台了《四川省村镇集中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评价办法》和《四川省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手册》,建立健全了全省农村供水规范化标准体系,提升全省农村供水管理水平水质合格率截止目前,全省共计完成了1.4万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的规范化管理达标评定,占全省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的50%。

下一步,我们将村镇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管理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农村供水工作的重点,继续推行村镇供水规范化管理。集中供水工程重点抓好运行管理责任人履职、管理制度落实、水源管理、制供水管理、输配水管理、运营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分散供水工程重点抓好水源保护、水质保障、工程维护等工作,加强岗位人员管理能力的培养。到2025年底,全省所有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部实现规范化达标。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水利厅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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