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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注销汶川县岷江草坡河草坡水电站取水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决定

来源:时间:2026年07月30日 15:24

川水许可决〔2026〕171号

 

国网四川岷江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草坡水电站取水许可证(取水许可证号:B513221S2021-0095)已于2026年7月11日到期。

因你公司未在草坡水电站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提交取水许可证延续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四川省水资源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我厅依法注销草坡水电站取水许可证。

如你公司对本行政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川省水利厅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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