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四川省水利厅门户网站!

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首页 > 部门信息 > 水资源 > 政务公告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青白江区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取水申请的批复

来源:时间:2019年03月06日 17:31

成都青白江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青白江区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取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批复如下:

 一、青白江区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已成项目。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规划设计分院编制的《青白江区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基本符合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要求,取水、用水、退水影响分析评价合理,结论基本可行。报告书可以作为取水申请的技术依据。

    二、同意该工程在成都市青白江区红阳街道马棚堰分干渠桩号2+980km采用水方式取人民渠水,用于城镇生活,日取水量20.17万m3,年总取水量7363万m3。厂区生产生活废水经处理达标后退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省都江堰管理局已书面同意该项目增加取水量(附件2)。项目业主已与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一管理处已书面取用水协议(附件3)。请项目业主加强与上述供水单位的联系,共同保障供水安全。

四、请你公司做好取水口水源水质检测,加强取水口水源保护,发现取水口水源水质不符合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的,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向所在地的区供水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应急方案。

    四、请在取(输)水总管上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及在线监测系统,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监测数据能传入四川省水资源监控系统;加强计量监控系统的校核和管护,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和准确计量。上述要求是取水验收的重要内容。

五、按规定向我厅申请取水验收,经验收合格的,由我厅核发取水许可证。

六、每年12月31日前,向成都市青白江区水务局报送本年度的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并按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

七、若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时,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调度和取水限制决定。

八、若该项目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办理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附件:1.青白江区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审查意见

      2.省都江堰管理局书面同意该项目增加取水量的函

      3.项目业主与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一管理处签订的取用水协议

                                                           四川省水利厅

                                                          2019年115

  • 主办:四川省水利厅承办: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
  • 地址:成都市青华路20号邮编:610017 值班电话:(汛期)028-86934999 (非汛期) 028-86935267
  • 备案/许可证号:蜀ICP备2020037701号-1
  • 网站标识码:5100000011川公网安备:5101050201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