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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荥经县工业集中区新添污水处理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意见的函

来源: 时间:2018年06月22日 00:00

荥经县国润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荥经县工业集中区新添污水处理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审批申请(省政务服务中心编号:510000-20180529-000219)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对入河排污口设置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落实:

一、荥经县工业集中区新添污水处理工程位于荥经县新添乡上坝村二组,占地面积9.6亩,处理规模0.24万m3/d。你单位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经专家审查,认为《报告》基本符合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要求,对项目现状及受纳水域的分析评价符合实际,对污水处理后的排放影响预测基本合理,结论基本可行(详见附件1)。

二、本工程建成并运行后,将有效减少上述区域的入河污染物排量,有利于水资源保护。根据你单位提供的资料及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规定,同意你单位将处理达标的废污水通过明渠排入荥经河。

三、废污水浓度及总量排放控制要求:污水排放总规模0.24万m3/d。排放标准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 2311-2016)表1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排放浓度限值。主要污染物出水水质控制浓度:COD≤40mg/L、NH3-N≤3mg/L、BOD5≤10mg/L、TP≤0.5mg/L、TN≤15mg/L、SS≤10mg/L、pH6~9。主要污染物控制排放量:化学需氧量(COD)为35.04t/a,氨氮(NH3-N)为2.63t/a,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为8.76t/a,悬浮物(SS)为8.76t/a,总磷(TP)为0.44t/a,总氮(TN)为13.14t/a。

四、加强入河排污计量及水质监测,严格达标排放,加强应急管理,杜绝事故排放,防止水污染事故发生。

五、入河排污设施竣工后,应先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六、若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排放方式、排放量和主要污染物发生变化,需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附件:《荥经县工业集中区新添污水处理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专家咨询意见

四川省水利厅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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