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召开座谈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加强成都市河湖安全保护工作力度,成都市水务局按照全省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行动工作部署,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等8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行动。
一是统筹安排明要求。市水务局按照全省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行动部署,从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排查问题线索、完善执法信息报送、切实抓好问题整改查等方面对全市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行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并更新汇总了各区(市)县分管负责人、责任处室和具体工作人员相关信息,建立起工作责任和工作联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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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联合督导强合力。为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提升综合执法行动质效,全面加强严格依法处置涉水违法线索能力,市水务局于11月牵头组织市级8部门赴大邑县、蒲江县开展联合督导,实地查看大邑县斜江河岸线违建线索点位、蒲江县蒲江河采砂案点位,听取工作情况介绍,现场座谈交流,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列入跟踪督办,指导属地合力将法律法规宣传到位、违法问题处理到位、举一反三预防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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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强化执法严查处。各区(市)县将综合执法行动与常态化水行政执法有机结合,聚焦水资源、河道采砂、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检查巡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有效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行为。截至10月,全市水务领域开展执法巡(检)查1000余次,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70余次,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71件,执行罚款233万余元。其中,河湖案20件,水资源案24件,水土保持案13件,供排水案1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