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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开出长江保护法水行政处罚“第一单”


来源:雅安市水利局 时间:2021-07-12 04:52 【打印】【关闭

2021年3月,雅安市水利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石棉县新棉街道安靖社区存在未按批复要求作业,擅自将清淤疏浚物临时堆放在大渡河左岸形成临时堆场,直接占用大渡河岸线的违法行为。

雅安市水利局立即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于汛期前改正,并立案查处。经详实调查、多次研究,雅安市水利局于2021年5月2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八十七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70000元的行政处罚。

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自今年3月1日生效以来,雅安市水利部门适用该法实施行政处罚的第一案。该案的处罚深入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警示教育了违法企业,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对长江流域河湖岸线保护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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