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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探索实施砂石资源管理利用新模式


来源:成都市水务局 时间:2020-09-03 03:53 【打印】【关闭

彭州市牢固树立和坚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转变工作思维,主动作为,在砂石资源的规范经营管理、专项整治违法行为、统筹保障全市砂石供应等环节综合施策、多措并举,探索建立砂石资源管理利用新模式,有序推进砂石资源管理利用工作。近年来,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被评为2018年度四川省水行政执法工作先进集体、成都市“2019年优秀水行政执法工作单位”和“2019年优秀水行政执法案卷单位”。

一、建章立制,严密顶层设计

彭州市坚持综合施策规范砂石管理利用,引导砂石市场从无序转向有序,引导砂石产业从粗放转向集约,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建立长效的综合治理机制。为建立健全砂石资源规范管理体系,彭州市政府制定并出台印发了《彭州市砂石资源管理利用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砂石从开采、运输、储存、加工、销售全链条的监管模式和责任单位,完善了彭州市砂石行业管理长效机制,规范了砂石资源市场秩序,进一步确保全市砂石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建立完善的共治共管机制。成立彭州市砂石资源管理利用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置在市综合执法局,统筹协调全市砂石资源管理工作。建立砂石管理利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砂石管理利用形势,及时研究解决砂石资源管理中的问题,并定期通报砂石管理利用工作进展和问题,督促责任单位落实行政监督检查和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有奖机制,鼓励群众提供问题线索、举报违法行为,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渠道,加强舆论监督,努力营造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组织专题会议12次,形成纪要12次,发出通报30期。三是建立高效的协作联动机制。建立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等部门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和市、镇(街)、村(社区)砂石资源管理三级联动机制,及时互通信息,形成分工明确、协作高效的管理机制。紧密联系市公安机关,坚持“以刑事引领行政”工作模式,进一步强化行刑衔接机制,截至目前,行刑互通涉案人员信息362条,涉案机具信息375台,共向公安机关移送行刑衔接案件10起。

二、规范监管,斩断盗采链条

针对砂石市场乱象,彭州市坚持严格执法,树立 “一盘棋”的思想,从盗采源头、运输过程、末端治理三管齐下,严厉打击涉砂违法行为,斩断盗采链条。一是实施“人防+物防+技防”,强化盗采源头管控。强化部门联动,合理划分网格管理区域15个并配备巡查人员和网格负责人,形成“属地发现,执法处置”的24小时“人防”机制。投资111万余元,在沿河堤岸、道路节点修筑隔离墩85个、阻挡墙4面、限高架5件,通过充实“物防”设施,源头阻止盗采砂石“上岸”。通过依托各镇(街道)雪亮工程、城市环保大数据协同中心及智慧化监管平台,在砂石盗采高发点位设置监控探头,对在建项目、涉砂企业、易盗采区域实行24小时全方位智能化实时监控管理,实现旱地、河道砂石盗采源头精准监控,有效实施“技防”。二是实行全方位智能化重点监控,强化运输过程监管。借力智慧平台公司,配备工地、车辆智能化监控管理设施、设备,重点监控砂土开采、运输、加工、排放环节,特别是对全市48个建筑工地、9个市政交通工地、5个商砼站、2个水务领域工程项目、4个建筑垃圾消纳场及运输线路等涉砂运输过程进行严密监管,杜绝砂石资源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末端治理。强化对全市砂石交易市场的秩序管控,分批次关闭了一批砂石加工企业,并由市政府指定市属国有公司(以下简称“市国有公司”)建立统一的砂石生产、加工、供应渠道,避免项目建设方私自出售建设项目地下富余砂石。对全市涉砂企业、在建项目、砂石堆场、加工场开展大清查、大摸排,清理并依法查处无法提供砂石来源凭据的砂石堆场、加工场,依法取缔资质不全的砂石堆场、加工场,确保盗采砂石无处可销。将砂石资源管理列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整治范围,通过实施一案多查、加密巡查频次等方式加大执法力度,多措并举,强化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关闭全市57家砂石加工企业,清理非法砂石堆放点位106处,建立涉砂企业料源台账47条,查处盗采砂石案件464件,挡获涉案机具519辆。

三、堵疏结合,保障砂石市场需求

砂石资源管理利用不仅要“堵”,更重要的是后续如何“疏”。一是抓创新,统筹管理全市砂石资源。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市国有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全市砂石资源,促进砂石产业发展,强化政府政策引导支持,鼓励产业技术创新和砂石深度加工,拓展深加工产品市场,推动砂石产业规范化、集约化、现代化发展。二是惠民生,协调满足群众合理用砂需求。为保障群众用砂和市域内工程建设需求,市砂管办会同市国有公司及相关镇(街道)积极探索推进砂石分销点设置,畅通群众购砂渠道。今年年底前将在濛阳街道和丽春镇试点建立砂石分销点,待条件成熟后,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广。同时,还明确了市国有公司负责经营管理的砂石资源应优先满足市域内基础设施建设的供应,并综合市场价格因素,合理确定销售价格。三是强宣传,主动服务重点企业和项目。通过实地走访、宣讲政策法规等方式,加强对重点企业、项目涉砂行为进行事前指导,讲清盗采砂石、非法设厂的法律后果,提醒涉砂企业规范经营,引导企业守法并主动配合整治,杜绝出现采购盗采砂石或私设砂石加工线等违法行为。同时,坚持“在监管中参与、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作为”的工作理念,全方位服务好涉砂企业,及时捕捉企业、项目用砂需求,针对其面临的问题逐条答疑解惑,依法稳妥有序推进砂石资源管理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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