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水利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体要求,将开展好水利行业乱点乱象专项整治作为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举全系统之力,持续推进,久久为功,在线索摸排、整改销号、普法宣传、建章立制等环节,打出了一套组合拳,为眉山水利事业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一、抓准乱象要点,系统摸排,实现全域覆盖“定准靶向”
一是治乱重点明晰。深入分析近年来乱点乱象高发领域、高发类别,明确了河道管理、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管理、农村饮水安全、防汛安全六大重点领域和乱采、乱占、乱建、乱堆四大重点类别,聚焦重点,精准发力。二是行动迅即有力。2018年9月和2019年9月,迎接中央和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后,迅即召开专题会议,统筹安排全市水利系统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坚持“问题”和“苗头”双重梳理摸排,对标制定问题清单、目标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三是排查深入全面。结合河湖“清四乱”、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等,开展专项排查和滚动摸排。扫黑除恶专项行为开展以来,全市水利系统共开展执法巡查110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4300余人次,排查清理出乱点乱象121个。
二、抓严销号管理,强力整治,杜绝虚假整改“消减存量”
一是加强目标管理。将乱点乱象专项整治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水利重点工作综合评价,层层传导压力,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严肃问责,确保所有乱点乱象按时整治完成。二是严格销号标准。建立“清单制”+“责任制”,严格执法整治“销号制”,实行一案一销,严格销号标准,对问题没查清、整改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群众不满意的不予以销号,杜绝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截止2020年7月,排查出的121个乱点乱象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严厉执法打击。采取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等形式,持续强化水利行业监管,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为乱点乱象专项整治提供坚强的执法支撑和保障。2018年以来,全市共计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53件,罚款274万余元。
三、抓实全民普法,形成共识,实现依法治水“遏制增量”
一是强化舆论宣传。全市水利系统共开展集中宣传20余次,设置举报信箱10余个,张贴宣传挂图200余幅,发布各类公告20余个,印发《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基础知识手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40问手册》各200册,营造了扫黑除恶行业治乱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二是浓厚法治氛围。推行“定向式普法”,在行政审批、执法巡查、整改约谈和案件查办等环节,结合行政相对人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普及水法律法规。开展“以案释法”,汇编近几年全市水行政执法经典案例,面向行业监管对象,进行“以案释法”,威慑潜在违法。三是深化专项行动。2020年4-7月,组织开展高速铁路沿线违法取水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和规范取用水秩序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排查出擅自取用地下水等行为28起,拆除取水设备12套。继续深化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2020年实地检查生产建设项目60余个,发出监督检查意见书7份。
四、抓建长效机制,制度管控,杜绝反弹回潮“消除隐患”
一是专项复核防反弹。2019年、2020年7月,组织开展全市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行业乱点乱象专项整治“回头看”,对已整改完成的乱点乱象,县(区)全覆盖复查复核,市局抽查复检,防止整而复发,死灰复燃。二是健全机制治源头。在连续两年综合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工作成效,探索建立了领导负责、分析研判、宣传发动、线索排查、线索管理、销号清零机制、联动会商、工作报告、保密工作、考评奖惩等十项工作机制。三是建章立制管长远。2018年以来,先后印发了《眉山市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推进工作问责实施细则》《眉山市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眉山市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暂行)》《眉山市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等4个制度规定。
目前,眉山市水利行业乱点乱象存量已全部整改销号,增量逐月减少,长效机制基本建立,行业监管日趋严格。同时,在持续有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行业乱点乱象专项整治过程中,也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眉山市水利局被四川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表扬为“2019年度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被四川省水利厅表扬为2019年度“四川省水行政执法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