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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印发实施《2020年四川省全面深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

来源:省河湖局时间:2020年03月06日 13:01
为统筹做好2020年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推动河长制湖长制“有名”更“有实”,进一步明确年度目标任务,确保全省河湖面貌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四川省结合本省实际于近日印发实施《2020年四川省全面深化河长制湖制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明确6个年度主要目标和31项具体工作任务。
主要目标紧紧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质量、水生态功能、执法监督机制6个方面提出具体的指标达标任务。
31项具体任务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从开展河湖“清四乱”、农村水环境治理、建设河湖管护示范县、建立健全跨流域跨区域联防联控协作机制等4方面提出具体工作任务;二是围绕河长制湖长制“六大任务”,从加强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水生态修复等21个方面细化具体工作内容,进一步明确目标和任务;三是从执法监督、审计监督、督查考核、信息化、宣传培训等6个方面,落实保障措施,确保2020年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纵深推进。
31项具体工作任务主要涉及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省林业草原局等相关省直部门和21个市(州)党委政府以及各级河长。其中河湖清四乱、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河道采砂、水土保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等8项工作由水利厅牵头负责;重点流域污染防治、“三磷”污染防治和依法治理3项工作由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黑臭水体治理管护、城市园林建设等5项工作由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经济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分别对相应职责范围内共计9项重点涉水治理保护工作牵头负责。
《工作要点》还进一步明确了2020年要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河道采砂、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劣V类水质断面消除等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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