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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滇两省泸沽湖省级湖长联合巡湖调研并召开调研座谈会

来源:省河湖局时间:2019年10月30日 17:07

    10月17日至18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泸沽湖省级湖长邓勇与云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泸沽湖省级湖长张太原率川滇两省联合巡湖调研组,赴泸沽湖开展巡湖调研并召开座谈会。省检察院检察长冯键参加调研座谈。
    巡湖调研组实地查看了凉山州盐源县泸沽湖污水处理厂、大草海景观栈道拆除和丽江市宁蒗县吕家湾湖滨生态带建设、大渔坝湖滨生态保护修复、里格村生态环境保护及村落整治情况。在泸沽湖川滇省级湖长联合调研座谈会上,两省水利、环保、公安、林草部门和市(州)、县、泸沽湖管理局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了泸沽湖保护治理和湖长制推进情况,邓勇、张太原同志对泸沽湖保护治理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川滇两省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扛起泸沽湖保护治理政治责任;加强共管共治,全面落实两省签订的协作联动协议,健全完善四级联席会议、环境巡查督察和信息共享等制度,全方位加强沟通对接,统一管理标准,协同推进治理,共同抓好保护;聚焦突出问题,按照“保护第一、治理为要、科学规划、绿色发展”要求,坚持高起点规划,共同打好泸沽湖保护治理攻坚战。
    此次巡湖调研和座谈,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川滇两省泸沽湖保护治理合作机制,凝聚了工作合力,取得了有益成果。下一步,川滇两省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等重要指示,加强协同配合,扎实推进湖长制落地落实,确保完成泸沽湖保护治理各项任务。泸沽湖四级河长办将着力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加快川滇合作保护治理步伐。严格落实川滇两省“1+3”工作方案,继续加强泸沽湖联管联治,共同落实责任,推动各类保护治理措施落实落地,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合定期巡湖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二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研究力度。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强化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推动开展泸沽湖影响溶解氧变化因素的同步观测和系统研究,把握各项水质指标变化特征和发展趋势,有效防范生态风险。三是推动实现两省规划和法规对接。凉山州与丽江市加强沟通协商,在实施泸沽湖规划制定和保护立法工作中,对共性问题强化对接,切实做到一湖一策。特别是在泸沽湖运行水位、行政执法等方面统一标准尺度,从法律层面规范泸沽湖保护治理,避免引发争议纠纷。四是推动加快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强定期调度,尽快启动泸沽湖岸线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明确生态红线,严格监督管理,抓紧实施红线内居民、餐饮和旅馆的搬迁工作,规范沿湖酒店民宿发展,不间断开展环境监管和污染隐患排查,最大限度减少人为环境污染。五是尽快启动草海整治。在省环科院指导下,认真排查梳理草海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治理保护工作方案,待省政府批复后抓紧实施,坚决遏制草海水质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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