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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中心党委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湖中心 时间:2022年06月22日 03:00

    根据厅党组统正文一部署,2021年10月25日至11月3日,厅党组第一巡察组对河湖中心党委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2年1月18日,厅党组第一巡察组向河湖中心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河湖中心党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及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党中央、省委、厅党组对巡视巡察的工作要求,切实扛起巡察“回头看”整改主体责任,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穿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全过程,坚决拥护和捍卫“两个确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收到反馈意见后,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刘锐立即安排部署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成立了以中心党委主要领导为组长、中心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中心主要领导全面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各处室具体负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中心上下层层带动,力戒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务求实效,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责任落实方面。制定出台《河湖中心党委落实厅党组第一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根据巡察反馈的4方面11类问题,细化为12项整改任务,明确42条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划分为动员部署、全面整改、梳理总结、巩固提升四个阶段,形成党委总揽全局、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督导、各部门扎实落实的良好格局。中心党委先后召开3次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专题会,深入分析研究问题根源,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巡促改、以改促行,总结经验教训,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坚持以巡察整改“回头看”为契机,查漏补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新建制度和规范性文件1个,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
   (三)监督检查方面。中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回头看”整改任务,高标准推进整改工作,扎实做好巩固提升后半篇文章。党委书记刘锐亲自抓部署、抓督导,带头落实整改、推进整改,定期调度巡察整改进度,督促指导并组织相关部门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整改工作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中心纪委和人事处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月调度机制,跟踪督办重点问题,督促检查各部门整改完成情况,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整改“可量化、见实效”,有力有序推进。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2020年10月21日,巡察组对安岳县龙台镇多处河段进行现场巡察发现,污水直排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省河长制办公室“统筹、指导、协调、督导、考核”工作职能及河湖长制“三个不替代”原则(不代替部门行政执法、不代替部门“三定”职能、不代替河湖保护地方主体责任),省河湖中心持续对安岳县水环境问题整改加强督办、分办。一是强化督办。3月9日,中心党委副书记董大志带队赴龙台镇现场调研,督促指导地方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改。自2022年3月起,调整双月调度为月调度龙台镇水环境治理情况,压实责任单位的监管责任、安岳县的主体责任。二是强化分办。根据《安岳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龙台镇水环境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梳理任务问题清单,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将正在推进的11个问题书面移交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督促指导地方加快整改进度;涉及水利部门的2个问题移交厅建设处、水保处,共同推进问题整改。相关部门已积极采取措施指导督促地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2.关于“小水电清理整改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2月24日,水利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等7厅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小水电分类整改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2〕239号),明确废止《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组关于做好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川长水电〔2020〕6号),组织各地对出具手续办理承诺待销号的小水电进行清理排查,共排查电站198座(遂宁2座、广元5座、广安6座、达州2座、泸州13座、凉山72座、甘孜17座、阿坝81座),涉及手续218项(审批核准8项、取水许可1项、环保152项、用地预审6项、林地征(占)用33项、水生生物影响评价18项),逐一建立整改台账。对已建成但尚未完善手续的整改类小水电(其中,九龙县龙源电站因涉及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第十一项整改任务从其要求另行处理),已责令停止发电并解网;对在建的,已责令停工。截止2022年3月31日,已完成整改186座电站(其中完善手续168座,退出或转为退出18座)。二是继续完善12座电站(甘孜7座、阿坝州4座、凉山州1座)12项手续(环评9项、林地3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出具手续,2022年6月底前完成。三是对2022年6月底前无法按期完善手续电站转为退出类,编制“一站一策”退出方案。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退出和验收销号。涉及贡嘎山风景名胜区内的小水电(泸定县海螺沟喇嘛沟电站、康定市赫德钨锡矿自备电站、九龙县龙源电站),按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第十一项整改任务有关要求办理;涉及自然保护地的小水电,按照自然保护地小水电有关政策执行。四是小水电整改问题已提请纳入2022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力的,将及时通报、提示、约谈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3.关于“‘多报差旅费’同类问题没有彻底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履职尽责。翻阅凭证,查明原因,吴某于2021年12月8日退回多报差旅费290元并上缴财政;在2021年12月20日,由中心主要负责人、中心纪委对财务处负责人和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严肃批评,要求进一步加强审核力度,举一反三,切实履职尽责,认真整改。二是开展专项清理。在2022年2月至3月期间,组织人员对2017年以来的各类财务凭证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做到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加强业务培训。2022年2月,财务处印发《河湖中心财务知识应知应会操作手册》,并制定全年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拟开展全年度针对性的财经知识、财经纪律和风险防控等培训工作,不断提升财务工作能力水平。四是财务处不断加强日常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优化财务岗位,做到定岗定员定责,按照既定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财务审核力度,全面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4.关于“‘合同签订不严谨’的问题仍旧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批评教育,切实推进整改工作。对宣传处、财务处负责人指出问题根源,并批评教育;在2021年12月20日,由中心主要负责人、中心纪委对财务处负责人开展严肃批评,要求深刻反思,切实履职尽责,按照整改措施要求,完善财务要素,规范财务审核管理,做到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2021年12月22日,财务处对所涉凭证进行查阅,经征求中心原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宣传处、财务处用其印鉴完善了合同的相关签订工作。二是开展专项清理。在2022年2月至3月期间,组织人员对2017年以来的各类财务凭证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做到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三是积极开展财务知识培训工作。按照印发的《河湖中心财务知识应知应会操作手册》相关内容,结合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在全中心开展财务知识培训的同时,认真履职尽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财务管理流程。四是进一步强化财务工作的日常管理,坚决贯彻执行各项财务制度,不断加强审核力度,做到财务工作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财务工作的综合管理业务能力。
    5.关于“上一轮巡察反馈‘超标准报销伙食补助、公杂费’同类问题仍然存在,未严格执行财务报销相关制度与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章立制缺乏长效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整改目标为重点,强化教育工作,促进整改工作落实落地。核查原始凭证,查找原因,王某于2021年10月15日退回超标报销公杂费175元并上缴财政;在2021年12月20日,由中心主要负责人、中心纪委对财务处负责人开展严肃批评,要求进一步加强审核力度,举一反三,切实履职尽责,认真整改。二是开展专项清理。在2022年2月至3月期间,组织人员对2017年以来的各类财务凭证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确保整改到位,做到立行立改,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强化财务知识培训工作,积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特别是针对当前国家最新财经知识、财经纪律和风险防控等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河湖中心财务工作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强河湖中心财务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财务岗位,强化财务审核力度,认真履职尽责,严格落实中心规章制度,全面提升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6.关于“‘部分往来账清理不及时,长期挂账’的问题仅做部分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学习交流。2022年3月31日赴财政厅、水利厅及相关厅直单位学习交流,学习处置往来账的相关政策和经验做法,提高处理往来账工作能力。二是开展专项清理。拟于2022年5月期间,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中心多年以来的往来账务进行专项清理工作,同时建立中心往来财务工作台账清单,出具询证函,及时处理往来账务,目前正进行会计师事务所选定和询价工作。三是按程序上报予以及时处理。根据第三方审计意见,对中心往来账提出处理建议,按相关程序和要求报送上级,按规定程序完成往来账的清缴。
    7.关于“巩固作风整顿成果不够深入”的问题
   (1)关于“有的干部抱怨工作压力大、工作任务多,有的干部缺乏干劲、无所事事,出现忙闲不均、两极分化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岗位设置。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以“精简高效”为原则,科学合理设置职能和岗位,为业务协同高效、凝聚发展合力奠定基础。3月2日印发《四川省河湖保护和监管事务中心(四川省农村水电中心)内设机构职责和人员编制方案》,对各处室职责进行了细化明晰,并结合工作开展情况科学设置编制。3月14日印发《四川省河湖保护和监管事务中心(四川省农村水电中心)干部轮岗交流暂行办法》,明确轮岗交流对象条件和程序,推进轮岗交流制度化、常态化,增强机关活力。3月24日印发了《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的通知》和《河湖中心内设机构定员方案》,人员到位和工作交接平稳有序推进。各处室结合干部职工个人特点和专业背景,编制岗位说明书,把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个职工,尽量做到忙闲均衡,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二是优化人员配置。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结合干部德才表现、任职意愿和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岗位人员。3月17日召开了河湖中心内设机构调整暨干部职工轮岗交流动员大会,印发了《关于开展干部职工轮岗交流意向调查的通知》,收集整理完成干部职工轮岗交流意向,并对干部职工的年龄、学历层次、岗位意向做了综合研判,开展干部轮岗交流共35人,占比34%;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上,中心党委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鲜明重政治、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根据中心实际,综合考虑年龄、身体状况、工作业绩,并结合近年来民主测评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综合研判,确保选好人用对人。3月底在征求分管领导、中层正职关于处室副职配备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充分酝酿,拟定了《关于启动内设机构副职任免工作的请示》上报厅人事处。经审定同意,4月初完成第一批内设机构副职集中提任的民主推荐、考察、意见反馈等工作,16名提任对象在考察中普遍反映较好,民主测评优秀得票率较高。三是加强人文关怀。将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计划开展“干部大培训”能力大提升行动作为落实“两年强推进”,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创新性举措,并组织开展了前期摸底调查。3月10日印发了《2022年度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明确了全年的培训内容、方式及时间节点;为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人文关怀,关心干部职工身心健康,中心党委特邀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主任中医师、四川省名中医曾上劼医生于4月1日开展中医养生健康知识讲座,邀请中国心理学会专业委员会理事、中国家庭教育学会理事、四川师大心理学张皓教授于4月13日开展心理健康知识专题讲座。通过知识讲座缓解了干部职工工作压力,引导大家积极健康生活,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工作,锻造河湖铁军旺盛的斗志和持久的战斗力。
   (2)关于“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强。针对危旧房改造问题,河湖中心未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理念,未及时回应退休职工期盼,对相关政策宣传讲解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党委坚定信心,建立工作专班,每日调度,以日保周、以周保月推进项目,采取党委会、主任办公会和工作小组专题会等多种形式逐一解决存在的问题,清江大厦项目已于3月29日正式复工,预计2023年1月项目全部完工,2023年6月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二是拟定复工工作方案并报中心党委通过,按照工作清单的方式明确工作内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全面顺利恢复建设。三是每月1日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另有重大时间节点时及时召开通报会,让拆迁安置户充分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和工程进度,避免因沟通不畅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8.关于“‘解决单位危旧房改造遗留问题,局党委办法不多、措施不力、成效不大’问题整改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5个工作小组。通过与各方艰难协调,清江大厦项目已于3月29日正式复工。二是完成复工工作清单的拟定,将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倒排工期跟进具体事项,为尽快顺利完工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在积极妥善处理前期工程各方矛盾、债务及困难的基础上,协调好原代建方、投资方、建设方同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和原协议。四是坚持每月1日向安置户通报工程进度情况,并多次召开座谈会、通报会和个人谈话与安置户进行交流,确保职工队伍稳定。
    9.关于“对重点部位、重要人员的专业技能要求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教育工作,做到举一反三,坚决整改到位。查明情况,做出说明;在2021年12月20日,由中心主要负责人、中心纪委对财务处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提高认识;财务处认真整改,完善相关审批程序和合同签订要素,落实责任,坚决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开展专项清理。对2017年以来的各类经济合同开展专项清理,立行立改,确保整改问题到位,三是强化财务知识的业务培训工作。结合“回头看”指出问题和整改情况,按照既定的全年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做到举一反三,入心入脑,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四是抓好财务工作的日常管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做到强审核严执行,不断改进和提升河湖中心财务管理工作。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10.关于“‘省河湖局2018年启动局属企业双脱钩工作,至今仍未彻底脱钩’问题整改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1年1月21日,以川地电发〔2021〕4号文,成立局属企业“双脱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专人负责,按照《厅财务处关于明确省地电局所属3家企业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推进机制的函》和《财政厅 省国资委关于印发<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与四川省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集团)和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国资公司)对接,加强沟通协调,强力推进企业“双脱钩”工作。二是2021年12月17日和27日召开中心党委会,按照脱钩方案,专题研究企业脱钩工作,确定相关处置协议和备忘录的签订工作,对水发集团推荐人员重新任命。三是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经中心党委2021年第26次和27次党委会的研究同意,按《工作方案》要求,在2021年12月30日,分别与水利厅、水发集团,省国资公司签订《企业脱钩备忘录》、《国有产权委托处置协议》、《资产无偿划转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同时积极配合水发集团、省国资公司做好所属企业的生产安全和职工队伍稳定等相关工作。目前工作重点是按照省级工作方案要求和时间节点,积极推进企业“双脱钩”的相关工作,确保“双脱钩”工作按期全面完成。
    11.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17日在第14次党委会上,班子成员开展了对《水利厅党组议事规则》《中心党委会议事规则》再学习、再深化,并对“局机关电脑更替事项未上党委会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讨论。二是从2022年开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定,做到了每次党委会前3个工作日及时向各班子成员、各处室收集属于党委会“三重一大”研究议题,没有出现遗漏情况,没有类似问题发生。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河湖中心将紧紧围绕新时期四川水利高质量发展“3226”工作思路,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和主体业务相结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厅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扩展巡察整改成效,加快打造河湖长制3.0版本,推动“两年强推进”落实见效。
   (一)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进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强化党员日常监督管理,不断深化意识形态工作,高标准推动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用高质量党建引领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建设“严谨、高效、创新”模范机关,以全新的精神风貌、奋斗姿态和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二)认真抓好巡察整改。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一进行“过筛子式”审核和把关,在整改落实上要见真招、动真格、求实效,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直至整改完毕。对巡察反馈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制定时间表、施工图,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做到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充分把握标本兼治原则,做到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把“当前改”和“长远立”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和促进发展统一起来,实行挂账督办、销号管理,确保所有问题按时保质清零,圆满实现既定目标。
   (三)抓实重点工作任务。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将巡察整改工作深度融入厅党组“3226”工作思路并落地落实,紧盯中心今年的“五大目标、八条路径、六项措施”,加快打造河湖长制3.0版本,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打造幸福河湖,让河湖长制更加有名有实、工作推动更加有效、政治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更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89103798;电子邮箱:2049868667@qq.com。


                    中共四川省河湖保护和监管事务中心(四川省农村水电中心)委员会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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