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四川省水利厅门户网站!

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水利公文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责令德阳市自来水公司限期办理取水许可证的通知

来源:水资源处时间:2018年12月27日 10:51

德阳市自来水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取水,是指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本条例所称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是指闸、坝、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水泵、水井以及水电站等。《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单位或者个人利用闸、坝、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水泵、水井、水电站等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水库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应当办理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
    你公司孝感水厂于2002年建成投产,利用人民渠干渠取岷江水,按规定应当办理取水许可证。
    经查实,你公司孝感水厂未办理取水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现责令你公司于12月29日前向水利厅提交法定申请材料,并办理取水许可证。




                                       四川省水利厅
                                 2018年12月19日

  • 主办:四川省水利厅承办: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
  • 地址:成都市青华路20号邮编:610017 值班电话:(汛期)028-86934999 (非汛期) 028-86935267
  • 备案/许可证号:蜀ICP备2020037701号-1
  • 网站标识码:5100000011川公网安备:5101050201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