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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关于邛崃市卧龙水厂扩建工程取水申请的批复

来源:厅水资源处时间:2019年06月05日 09:31

四川上善水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邛崃市卧龙水厂扩建工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取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批复如下:
    一、邛崃市卧龙水厂扩建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新建项目。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邛崃市卧龙水厂扩建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基本符合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要求,取水、用水、退水影响分析评价合理,结论基本可行。报告书可以作为取水申请的技术依据。
    二、该工程在一期取水口基础上进行原址扩建,一期供水规模3.0万m³/d,扩建供水规模5.0万m³/d,扩建后供水规模达到8.0万m³/d。同意该工程在成都邛崃市卧龙镇采用引水方式取团结堰邛崃分干渠水(桩号K14+640m),用于城镇生活、生产,日最大取水量8.55万m3,年总取水量2679万m3。
   三、省玉溪河灌区管理局已书面同意向该项目配水(附件2),水量可靠。请项目业主加强与供水单位的联系,共同保障供水安全。
   四、请你公司做好取水口水源水质检测,加强取水口水源保护,发现取水口水源水质不符合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的,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向所在地的县级供水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应急方案。
    五、请在取(输)水总管上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及在线监测系统,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监测数据接入四川省水资源监控系统;加强计量监控系统的校核和管护,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和准确计量。上述要求是取水验收的重要内容。
   六、取水工程建成试运行满30日后90日前,按规定向我厅申请取水验收,经验收合格的,由我厅核发取水许可证。
   七、取得取水许可证后,请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邛崃市水务局报送本年度的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并按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
   八、若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时,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调度和取水限制决定。
   九、若该项目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办理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四川省水利厅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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