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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 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

来源:时间:2024-04-19 09:53:52打印】【关闭

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 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

          ——纪念第三十二届“世界水日”第三十七届“中国水周”

水是万物之母、生命之源,也是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多次就水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要坚决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走好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的集约节约发展之路。要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为新时代“治水兴眉”提供了根本遵循。

我市地处岷沱江流域,水资源相对丰富,但也存在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工程性缺水和资源性缺水等问题,全市主要用水由市外调入,供水紧缺现象日益显现。2023年,全市人均水资源量仅1421立方米,低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近年来,我市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合理分水、管住用水、强化护水、全面节水”为重点,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国家节水行动,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精细化用好、管好水资源,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水资源管理保护能力大幅提升。

一、合理分水,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合理分水是管住用水的重要前提。我市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严格用水总量效率双控,加快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强化河湖生态流量管控,凸显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总量效率双控,统筹兼顾保护与发展需要,将全市“十四五”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分解至县(区);重新优化分配各县(区)2030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进一步健全市、县(区)两级用水总量和效率双控指标体系,实现水资源精细化分类管理。合理分配江河水量,将全市用水总量指标分配至岷江、青衣江、球溪河等7个流域,确定13个水量分配管控单元和10个断面最小下泄流量目标,初步建立我市水资源分区管控机制。强化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管控,制定主要江河流域水资源调度方案和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明确我市8条主要江河流域9处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值,强化断面日常监测、预警和处置,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

二、管住用水,严格取用水监督管理。管住用水的关键是管住取水口。我市以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强化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严格用水计划和定额管理为重点,加强对取用水全过程的动态监管,增强管住用水的能力和水平。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完成全市7个省级经开区(含3个化工园区)水资源配置工作,配置水量1.3亿立方米;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把论证审查、取水工程验收、许可审批三道“关口”,确保水资源合理利用,全市累计核发取水许可697套,取水审批量10.96亿立方米,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水资源要素保障。加强取用水监管,累计完成106个非农取水口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和1179农业灌区取水计量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水资源监管基础;“十四五”以来,通过取水工程整改提升、取用水管理及“回头看”专项整治行动、水资源督察试点等,持续加强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整治490余个取水问题,依法查处水资源类案件19起,罚款46.6万元,进一步规范取用水秩序。严格用水计划和定额管理,将用水定额贯穿于规划编制、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管理始终,强化定额约束作用;严格计划用水管理,实现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服务业单位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利用经济杠杆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积极推进用水权改革,眉山天府新区、东坡区、彭山区、仁寿县、青神县完成都江堰灌区内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用水权初始分配;东坡区编制《眉山市东坡区农业水权初始分配实施方案》,推进全区农业灌区用水权改革,将1.38亿立方米农业初始水权分配至226个村(社区)。全市累计完成水权交易6宗,交易水量4.85万立方米,促进了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三、强化护水,持续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我市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加强江河湖库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促进河湖生态环境复苏,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强化水域岸线管控,完成毛河等16条河(库)健康评价工作;对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64条河流1874公里河湖岸线开展划界调整和入库,实现235条河流分级管理。着力修复水生态环境,全面完成41条河流(水库)健康评价工作,清理退出小水电9座,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9平方公里,累计建设水美新村155个,流域水环境持续改善。2023年,全市16个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市级17条河(湖、渠系)水质优良率达100%。加大地下水监管力度,持续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设施建设和信息化管理,对146户地下水取用水户实行台账管理;加强12个地下水水位监测井、193个地下水环境监测井日常管护,全力保障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面完成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标识标牌设立、水源地保护制度建设等规范化建设工作;完成黑龙滩水库、龚家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年度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工作;常态化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健全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水质安全,全市6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四、全面节水,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是实施全面节约战略的重要内容,是缓解我市水资源供需矛盾、保障水安全的必然选择。我市以制度为依托,以载体为引领,以宣传为导向,全方位实现全社会节约用水。建立健全节水工作机制,建立16个市级部门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主导、水利抓总、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节水管理体制,落实“管行业就要管节水”工作要求,推动节水工作落地落实。2023年,全市用水总量12.94亿立方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较2020年下降18.62%、8.59%,双控指标均优于考核目标值,控水成效显著。深化节水载体创建,累计建成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5个,建成率居全省前列;累计创建节水型公共机构(单位)418个、节水型企业43个(其中省级节水企业8个、省级节水标杆企业1个)、省级节水型高校3个、节水型中小学18个、节水型居民小区114个,节水载体引领作用逐步显现。强化宣传引导,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2023年深入企业、社区、乡镇、工地等实地开展涉水法律法规宣传6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送出奖品近1000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答疑800余人次。《四川日报》《眉山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30余篇(条),为节水型社会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部分和基础内容,做好新时期水资源管理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市将以新时期眉山水利高质量发展“139”工作思路为依托,锚定“优水兴眉、润泽千秋”目标,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断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实现水资源节约保护、高效利用和优化配置,扎实推动眉山水利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水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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