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完成跨县(区)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
2020年12月15日,眉山市印发实施《眉山市跨县(区)及县(区)内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
眉山市认真落实水利部、水利厅关于加快跨县(区)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的安排部署,以眉山水文局为技术支撑单位,组织相关技术力量,在眉山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成果基础上,结合市内各流域现状用水情况,充分考虑眉山市“中强、北上、东进、西优、南联”空间发展战略和“融入成都都市圈、建设副中心”总体目标对水资源的需求,确定7条跨县(区)江河流域和5条县(区)内主要江河流域作为分配对象,科学设定10个主要控制断面,明确最小下泄流量控制指标。11月19日,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区)水利局召开《方案》审查会,11月23日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12月15日经市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我市水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合理配置,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方案》同时完成了2021年指导县(区)做好区域内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