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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厅关于印送《四川省节约用水工作省级联席会议机制2021年工作要点》的函

来源:水文处时间:2021年08月03日 17:54

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科学技术厅、司法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统计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能源局:

现将《四川省节约用水工作省级联席会议机制2021年工作要点》印送你们,请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能职责及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并于2021年12月30日前将《四川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情况报省发展改革委和水利厅。

联系人:省节水办 李琴(17340104855)

             

       四川省水利厅

              2021年8月3日

四川省节约用水工作省级联席会议机制

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省节约用水工作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及四川水利高质量发展“3226”总体工作思路,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不断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

(一)健全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水利厅牵头负责)

(二)继续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全省25%以上县(区)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水利厅牵头负责)

(三)实施节水源头控制和过程管理,强化节水评价,加强用水全过程管理,强化用水统计。(水利厅牵头负责)

(四)严格实行计划用水监督管理,对重点地区、领域、行业、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将年用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全部纳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水利厅牵头负责)

二、加强农业节水增效

(五)实施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启动实施19个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建设2个节水型灌区。(水利厅牵头负责)

(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2万亩,创建2个部省级标准化养殖场。(农业农村厅牵头负责)

三、加强工业节水减排

(七)推动工业行业节水减排,以火力发电、钢铁、纺织、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为重点,力争创建节水型企业和节水标杆企业20家。(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

(八)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组织开展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创建30家绿色制造示范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

(九)选择典型工业园区、城市开展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近零排放科技研发与示范。(科技厅牵头负责)

四、加强城镇节水降损

(十)推动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80%以上省直机关、市直机关,35%以上省直、市(州)直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水利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负责)

(十一)推动节水型高校建设,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节水型高校。(教育厅、水利厅牵头负责)

(十二)指导各地强化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管理,加大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作力度,全力提升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全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十三)指导各地推动节水型小区建设,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节水型小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

(十四)在缺水城市(县城)加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缺水城市(县城)再生水利用率占比相比2020年平均提高1个百分点。(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

五、科技创新引领

(十五)加快节水关键技术创新及研发,加快成果转化和试点示范,推进节水领域科技创新建设。(科技厅牵头负责)

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十六)推进水价改革,新增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660万亩,全省21个市州全面实行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十七)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明确行政区域取用水权益,科学核定取用水户许可水量。重点探索成渝经济圈地区间、行业间、用水户间等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水利厅牵头负责)

(十八)推行水效标识建设,扩大水效标识实施范围。(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十九)在工业、农业和生活用水领域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组织开展一批水效领跑者申报和评审,发布水效领跑者名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七、保障措施

(二十)组织编制《四川省“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牵头负责)

(二十一)加快推进水资源立法,依靠法治推进节水工作,规范全社会用水行为。(水利厅牵头负责)

(二十二)加大节水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节水观念,普及节水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节水意识。(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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