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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再造都江堰”水利大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厅规计处时间:2019年02月20日 10:00

川水函[2019]124号


各市(州)水务(水利)局,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决策部署,我厅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再造都江堰”水利大提升行动方案》,经厅党组会审议并报省政府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全力推进“再造都江堰”水利大提升行动。


                              四川省水利厅
                            2019年1月28日 


“再造都江堰”水利大提升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决定》(川委发〔2018〕16号)、《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川委发〔2018〕17号)和水利部《加快推进新时代水利现代化的指导意见》(水规计〔2018〕39号)要求,研究制定《“再造都江堰”水利大提升行动方案》。行动方案主要时段为2018-2025年,展望2035年和本世纪中叶。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水安全重要讲话、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构建 “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和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的治水新思路,切实把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建设美丽四川的内在要求贯穿于治水兴川全过程,以全面提升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水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为目标,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水利工程补短板强弱项和水利行业强监管优服务为主线,以全面深化水利改革为动力,大力推进“再造都江堰”水利大提升行动,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完善“五横六纵”引水补水生态水网,加快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深入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赢水利脱贫攻坚战,构建系统完备的现代水利体系,大幅度提升水治理能力和水平,努力形成工程布局城乡融合网络化、设施功能运行有效智能化、保护治理科学规范生态化、监管约束坚强有力法治化、全面开放创新引领常态化、服务保障普惠共享专业化的水利发展新局面,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节水优先,高效利用。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加快形成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
    补齐短板,提质升级。紧扣“一干多支”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建设美丽四川对水利的需求,根据区域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科学规划,统筹推进,补齐水利工程短板,加快构建现代水利基础设施生态网络,强化水利工程生态属性,优化水资源调度,加快智慧水利建设,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人水和谐,系统治理。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规律,落实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解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问题,实现人口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均衡。
    依法治水,强化监管。加强水法治建设,严格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完善监管体系,强化对河湖空间、水土资源、水工程、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监管,运用现代化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实现从“改变自然、征服自然”向“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转变。
    两手发力,创新引领。坚持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坚持创新驱动,大力推进水利科技创新,不断增强水利现代化发展活力,加快构建现代水治理体制机制,推动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化改革,优化服务。紧紧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深入推进涉水领域改革,全面落实“放管服”要求,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水利服务民生的质量和水平,让人民共享水利改革发展成果。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建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续建 “两横”(都江堰、玉溪河供水区)、“三纵”(武都、升钟水库、大桥水库供水区),新建“一横”(向家坝供水区)、“一纵”(亭子口供水区);全省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22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较2015年降低23%,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76以上,在2017年基础上,新增和恢复蓄引提水能力33亿立方米,新增供水能力22亿立方米,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基本建成应急备用水源,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5%以上,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新增有效灌溉面积360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40万亩,全省洪涝灾害年均直接经济损失占同期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控制在1.1%以内,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3%以上,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1万平方千米。
    ——到2025年,水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建成“两横”(都江堰、玉溪河供水区)、“三纵”(武都、升钟水库、大桥水库供水区),续建“一横”(向家坝供水区)、“一纵”(亭子口供水区),新建“两横”(引大济岷、长征渠供水区)、“一纵”(罐子坝水库供水区);全省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30亿立方米以内,用水结构不断优化,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较2020年降低22%、20%,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22以上,在2017年基础上,新增和恢复蓄引提水能力55亿立方米,新增供水能力40亿立方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 %以上,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000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00万亩,江河重点河段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98万平方千米。
    ——到2035年,基本建成“五横六纵”引水补水生态水网,建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协调的现代水治理体系。
    ——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五横六纵”引水补水生态水网,全面实现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更高水平的水安全保障。
    三、区域水安全保障格局
    统筹考虑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四川对水资源利用和水旱灾害防治的需求,以及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和水生态保护的约束要求,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形成与“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格局。
    (一)成都“主干”。围绕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的要求,加快推进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继续实施都江堰、玉溪河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成李家岩水库,推动三坝水库、久隆水库、引大济岷工程等项目尽早开工,加强和优化紫坪铺水库等水利工程水资源调度,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推动成都国际竞争力和区域带动力显著提升;加强重点河道综合整治,完善防洪排涝设施,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促进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
    (二)环成都经济圈。围绕建设与成都有机融合、一体发展的现代经济集中发展区的要求,尽快建成武引二期灌区、毗河供水一期、蓬溪船山灌区、华强沟水库等大中型工程,推动拐子沱水库、祠堂湾水库等大中型项目尽早开工,为成都平原城市群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加强岷江、沱江、涪江干支流防洪治理,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
    (三)川南经济区。围绕建设南向开放重要门户和川渝滇黔结合部区域经济中心、打造全省第二经济增长极的要求,坚持节流开源结合,完成石盘滩、长葫等已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向家坝灌区、联合水库等大中型工程,加快长征渠引水工程规划修编,推动尽早开工,促进临港经济和通道经济发展;加快长江上游干流、沱江、南广河干支流防洪治理,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
    (四)川东北经济区。围绕建设东向北向出川综合交通枢纽和川渝陕甘结合部区域经济中心的要求,坚持除害兴利结合,加强渠江、嘉陵江干支流防洪治理,升钟水库灌区二期、红鱼洞水库及灌区、土溪口水库、黄石盘水库、乐园水库等大中型工程尽快建成受益,推动江家口水库、固军水库、亭子口供水、青峪口水库、罐子坝水库等项目尽早开工,为加快转型振兴提供水资源保障;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五)攀西经济区。围绕建设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和国际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的要求,建成大桥水库灌区二期、观音岩引水等大中型工程,推动龙塘水库、米市水库、老街子水库等大中型项目尽早开工,加快推进已成灌区续建配套和高效节水灌溉,加强小微型水利设施建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金沙江、雅砻江、安宁河干支流防洪治理,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六)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围绕建设国际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和现代高原特色农牧业基地的要求,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尽快建成顺河堰、崇化引水等中型工程,因地制宜发展牧区水利,推进牧区饲草料地节水灌溉,助推脱贫攻坚和发展生态经济;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水生态保护和自然修复,加快岷江、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干支流防洪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
    四、重点任务
    (一)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构建严格高效的节水配水管理体系
    坚持节水优先,加快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以刚性约束倒逼节水、以严格制度规范用水、以有效政策激励节水,加快形成全社会全覆盖节水格局,实现节水增产、节水增效、节水降耗、节水减排。
    1.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水资源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控,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建立完善覆盖流域和行政区域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严格控制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取水。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加强用水定额管理,强化节水监督。编制重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及水资源调度方案,统筹解决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大幅提升水资源科学配置水平。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统筹协调好防洪、供水、灌溉、发电、生态保护等关系。
    2.推进重点领域节水。持续加大农业节水力度,加强农田渠系配套和节水改造,因地制宜推行渠道改管道和水肥一体化技术,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抓好输水、用水全过程节水,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效率。加快推进工业节水,加强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逐步淘汰高耗水的落后产能,大力推广节水工艺和技术,进一步提高工业用水效率。积极推进城镇节水,加快城镇供水管网建设和改造,降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全面推广使用生活节水器具,推进服务业节水改造。
    3.加快节水载体建设。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建立“政府主导、多元投资、群众参与”的长效机制和节水型社会建设指标评估体系,到2020年建设100个节水型社会重点县。推进节水型机关、企业、学校、居民小区和节水型灌区建设,到2020年省直机关全部建成节水型单位。
    4.健全节水激励机制。健全节水财税、价格、投融资等政策,充分运用价格机制和激励政策促进节约用水。推行合同节水管理,开展合同节水管理示范试点。支持工业、农业及商贸流通等重点领域节水工程建设,形成稳定的节水能力。积极落实产品、企业、灌区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发布水效领跑者名单。
    5.培育全社会节水护水意识。深入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等相关活动,通过媒体媒介等多种渠道,大力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引导公民树立节水、洁水、护水意识,推动形成全社会自觉节水的良好氛围。
    (二)围绕区域发展新格局,加快构建以“五横六纵”为骨架的现代水利基础设施生态网络体系
   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以国家“172”重大水利工程为龙头,加快建设一批生态水利工程,形成以“五横六纵”引水补水生态水网为骨架、大中小微协调配套、蓄引提供泄排生态功能完备的现代水利基础设施生态网络体系。
    1.完善“五横六纵”引水补水生态水网。尽快完成都江堰、玉溪河、武引一期灌区、升钟水库灌区一期、大桥水库灌区一期5处大型灌区渠系配套与节水改造;尽快建成毗河供水一期、武引二期灌区、蓬溪船山灌区、升钟水库灌区二期、大桥水库灌区二期、向家坝灌区一期6处工程;争取2020年底前开工亭子口供水、毗河供水二期2处工程,积极推进拐子沱水库、引大济岷、长征渠引水、向家坝灌区二期、罐子坝水库5处工程前期工作,争取2025年前开工;开展通口河引水工程规划论证,作为水资源战略储备项目。强化工程互联互通,完善“五横六纵”引水补水生态水网,形成西水东引、北水南补的水资源配置体系,有效调节水资源时空分布,为区域协调发展提供保障。
    2.加强骨干水源工程建设。加快建设李家岩水库、土溪口水库、联合水库等68处在建大中型工程,力争2022年前全部建成受益;尽早开工建设江家口水库、龙塘水库、永宁水库、横山水库等一批拟建工程;有序推进纳入国家规划的重点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完善城市水源格局,加快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提高供水保障和防洪排涝能力。
    3.强化乡村振兴战略水安全保障。聚焦脱贫攻坚目标,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加快马鞍山水库等项目渠系配套建设,2020年前完成都江堰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加快实施中小型灌区配套改造,完善灌排工程体系。加强现代化灌区建设,完善量测水设施;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维修养护,继续实施抗旱水源工程、牧区水利和水利血防工程。夯实乡村振兴水利基础,推动建设水灾害有防御、水资源有保证、水环境有质量、水生态有保护、水文化有底蕴、水景观有特色的生态宜居乡村。
    (三)围绕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快构建碧水长流的河湖保护体系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推进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好家园,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1.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坚持各级河长湖长负总责,深入实施“一河(湖)一策”,全面推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工作。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监督考核,构建完善党政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2.加大河湖保护和监管力度。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制,强化河湖水域岸线保护,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完成市、县级水功能区划定工作,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及水质监测。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入河湖排污口监管,严控入河湖污染物总量。到2020年,金沙江、嘉陵江、长江干流(四川段)、岷江、沱江五大重点流域纳入国家考核的监测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81.61%以上;岷江、沱江、嘉陵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各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开展河湖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整治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捕捞、侵占水域岸线等问题。
    3.实施水生态修复和水系连通工程。加强沱江、岷江等流域水环境保护,实施生态补水“增容量”。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打造河湖生态廊道,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4.加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加强以长江上游干流、金沙江、嘉陵江等为纽带的水土保持核心区建设,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农耕措施相结合,实施生态修复,构建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强化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坚决防控人为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四)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构建高效科学的水旱灾害防治体系
    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建设蓄泄兼备、调控自如的工程设施,完善监测预报预警系统,构建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并重的现代水旱灾害防治体系,提升全社会水旱灾害防治能力。
    1.加快防洪控制性工程建设。加快建设红鱼洞、土溪口、黄石盘水库等在建工程,争取2022年前建成发挥效益;加快推进江家口、固军、青峪口、永宁、米市水库等工程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有序推进鲜家湾、高桥水库等规划内项目前期论证工作,适时开工建设,进一步提高流域洪水调蓄能力。
    2.加强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重大水毁灾后恢复重建,到2020年建设“六江一干”等主要江河堤防护岸316千米,综合治理中小河流235条,完成2172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善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和非工程措施,建设“海绵城市”(包括城市湿地公园、海绵型绿地建设等)。针对地震多发高发的现实,不断提高水利防震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能力。
    3.强化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建设。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实施自动监测站网、监测预警平台、预警设施设备、群测群防体系、综合保障体系等非工程措施,加强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建设省级水工程调度指挥系统,编制绵阳、遂宁等主要城市洪水风险图和嘉陵江、大渡河等流域洪水调度方案,建立流域联合防洪调度机制和主要江河流域水库群联合调度机制,继续推进水库动态监管预警系统建设。建设完善水文基础设施和水文水资源监测网络,建立全省洪水预报系统。
    (五)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立体全面开放,加快构建创新引领的现代水利制度体系
    坚持改革牵引、创新驱动,坚持四向拓展、全域开放,全面推进水利体制机制创新,切实加强水利对外交流合作,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水利制度体系,不断释放水利发展的动力活力。
    1.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水资源税改革。坚持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约用水和农村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激励机制,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到2020年农田水利设施相对完善的大型灌区和部分重点中型灌区实现改革目标,到2025年全省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继续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
    2.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通过民办公助、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探索组建水利投资建设集团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营,完善多元化的水利投入机制。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水利管理和服务供给。
    3.深化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改革。推进水利工程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建设管理,完善和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建立健全市场信用体系。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建立水利安全生产风险分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预防机制,开展工程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全过程安全管控。推进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建立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责任体系。深入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规范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灌溉合作社等。创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机制,加强运行调度管理,促进工程良性运行。
    4.强化水利科技创新和扩大水利开放合作。落实工程带科研,突出关键技术、前沿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实用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与应用,探索建立重大水利工程前期科研机制,加快构建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加强水利科学基础研究,建设水利科技基础平台,推进水利技术标准制定实施。加大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提升科技在水利发展中的贡献率。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坚持合作共赢、优势互补,实施全行业、全方位的立体全面开放,开展水利行业招商引资和智力引进,稳步推进水利对外交流合作。
    5.加强水法治建设和执法监管。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制定《四川省节约用水办法》,修订《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加强普法,增强公众水法治意识。全面推进水利依法行政,强化对水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水行政综合执法,建立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查处的工作机制,完善监督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
    6.推进智慧水利建设。完善顶层设计,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水利工程管护调度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水利管理精准化、高效化、智能化水平和决策能力。建立完善数据体系标准,全面整合水利信息资源,推动水利信息和公共数据互联共享,加快推进“互联网+水利”业务支撑体系建设,建成水利大数据资源平台和应用系统,以智慧水利带动水利现代化。
    (六)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快构建繁荣兴盛的蜀水文化体系  
    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落实思想工作“两个巩固”的根本任务。坚定文化自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按照建设文化强省的要求,挖掘传承优秀蜀水文化,大力推进蜀水文化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1.加强蜀水文化建设。出台《关于加强水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蜀水文化建设规划》,推动蜀水文化大繁荣大发展。深入挖掘蜀水文化所孕育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和道德标准,传承、发展、提升蜀水文化。加强都江堰世界文化遗产和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东风堰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等水利遗产保护利用,提炼都江堰生态水利工程文化内涵,推动各类水利工程文化品位的提升。
    2.加大蜀水文化宣传力度。积极开展蜀水文化公益宣传活动,着力打造蜀水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等志愿服务品牌。建设蜀水文化教育基地,发挥水利工程、水生态文明城市、水利风景区、河湖公园传承发展蜀水文化的重要作用。积极运用互联网、手机等媒介,传播水文化建设理念。做好蜀水文化交流传播,扩大蜀水文化影响范围。
    3.培育水利职工文化品格。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蜀水文化建设中的灵魂作用,提升水利职工的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平。弘扬“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新时代水利行业精神,激励广大职工积极投身水利大提升行动。建立蜀水文化专家库,培育一批具有人文情怀的蜀水文化工作队伍,促进蜀水文化建设进机关、进学校、入基层。
    五、工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推进水利改革发展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实施“再造都江堰”水利大提升行动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要与有关职能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抓好水利大提升行动各项工作。
    (二)坚持规划引领
    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完善水利规划体系,加强水利规划与发展规划、空间规划及其他专业规划、区域规划之间的有机衔接,强化规划对涉水活动的引领约束作用。深入开展全省水安全保障战略研究,不断完善水安全保障的思路和措施。
    (三)强化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落实地方投资。各级要落实筹资责任,挖掘存量、统筹整合,加大水利投入。优化投资结构,改进水利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和管理方式。加快预算执行,强化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四)全力推进项目
    按照“建成投运一批、加快建设一批、开工建设一批、充实储备一批”的要求,制定水利项目滚动实施计划,全力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对完工项目及时组织验收。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妥善安置水利工程移民,维护社会稳定。
    (五)促进公众参与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水忧患、水安全保障、亲水护水意识,为水利大提升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水利发展能力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参与,鼓励社会监督,增强治水兴水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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