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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2018年部门整体预算绩效报告

来源:厅财务处 时间:2018年07月18日 00:00

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18﹞12号)的要求,结合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厅进行了认真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全厅共有25个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2个(水利厅机关、省水利电力工会委员会),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省水利综合监察总队、省农田水利局、省地方电力局、省水土保持局),其他事业单位18个(省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省水利厅信息中心、水利厅财务处、省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省都江堰管理局、省都江堰东风渠管理处、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一管理处、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省都江堰外江管理处、省长葫灌区管理局、省玉溪河灌区管理局、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省电力设计院、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省水利干部学校和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二)机构职能。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10]60号),四川省水利厅的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省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省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省和跨市(州)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省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省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全省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省水资源公报。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市(州)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省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市(州)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11、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12.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总河长、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拟制省级层面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督导市、县、乡同步全面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督促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13、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截止2017年末,省水利厅总编制6,732名,其中行政编制98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339名,其他事业编制6,295名。在职人员总数5,207人,其中行政人员8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227人,其他事业人员4,895人,离休人员4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7年我厅决算总收入213,871.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0,569.8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08万元,事业收入73,770.06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192.14万元,其他收入15,651.12万元。上年结转3,666.2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7年决算总支出数为191,039.3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231.06万元,占总支出的28.9%;商品和服务支出55,507.91万元,占总支出的29.0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365.57万元,占总支出的5.95%;债务利息支出1,041.23万元,占总支出的0.55%;基本建设支出59,194.65万元,占总支出的30.99%;其他资本性支出8,698.89万元,占总支出的4.55%。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部门决策情况。

    1、目标任务明确,资源配置合理。2017年,我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实施“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着力构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水安全保障体系。在预算保障上,将部门目标和工作任务紧紧联系在一起,对河长制“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等重点经费项目组织了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在《水利厅2017-2019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内合理安排资金,达到部门职责与预算项目实施内容匹配,财政资源搭配合理的要求。

    2、测算依据充分,预算编报规范。按照财政厅统一部署,我厅从2016年9月开始着手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工作,针对预算编制口径的变化和新要求专门召开了水利厅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布置会,认真、详细讲解预算编制口径。预算编制过程中,我厅区分不同资金类型,采用相应的预算编制方法,结合上年部门预算与决算对比情况,综合考虑预算年度水利各项工作重点和难点,全面编制了项目资金的绩效目标,细化了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具体要求。力求准确、科学、合理,既保证部门高效的运转,又保证水利事业发展的全面统筹。

    (二)综合管理情况。

    专项资金分配及时到位。近年来我厅按照《预算法》的相关规定有关要求,精心安排转移资金支付工作。按照财政厅负责转移资金的来源和金额,我厅由省农田水利局、省水土保持局、省防汛抗旱办公室等职能部门按时完成细化工作的方式,及时落实2017年转移支付项目。

    二是中期评估调整准确有效。按照中期评估和预算调剂办法的要求,对预算进行调整,共计调整资金807.78万元。其中非财政拨款预算调整73.57万元,省级财政预算调整473.92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调整260.29万元,进一步确保了部门预算执行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是绩效监控措施有力2017年,我厅进一步加强了预算执行工作的管理,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分别于6月底、9月底和12月底对我厅各直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实行约谈制度,并将预算执行结果作为各单位的年终考核和评选财务先进单位的依据,有力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度和序时进度。2017年6月、9月一般预算执行进度分别达到了43.64%、77.28%,全年一般预算执行进度达到了95.84%。

    四是非税收入上缴及时。2017年我厅按规定的项目、标准共计征收非税收入14,524.94万元足额缴入财政国库,均在规定的缴款时间内,无发现截留、挪用非税收入的情况。

    五是资产管理规范严格。严格国有资产的购置、转让、报废报批报审,资产处置收入足额上缴国库。组织厅直单位开展财政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清查、报送,厅直预算单位国有资产全部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并按要求及时将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准确录入信息系统。按要求编制、按时报送年度国有资产报告,做到数据真实、内容完整,各单位均通过信息系统提交了年度资产分析报告。加快推进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完善资产配置标准,根据单位需求和存量资产情况编制资产购置预算,未出现超标准配置资产情况

    六是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新出台了《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四川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投资企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修改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转发《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切实加强水利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的意见》等。这些制度(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夯实了水利财务工作基础,加强和规范了水利资金使用管理。

    七是信息公开及时全面。按照财政厅的整体部署,我厅2016年决算报表、2017年预算报表、2017年绩效自评报告均按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八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近年来,随着绩效评价工作的全方位、立体式展开,我厅在深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同时,也加大了评价结果运用的力度。在提出2017年水利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建议时,我厅充分考虑了相关项目上年度的评价结果因素,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因素分配法的重要因素之一,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资金分配与绩效挂钩,以充分调动各地注重资金使用管理绩效工作的积极性,促进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性和时效性得以提高。

    (三)部门绩效情况。

    1、部门认真履职尽责,成效明显。一是大力推进绿色发展,水生态文明建设迈出重大步伐。以全面推行河长制和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全面加强水生态保护和修复。高位推进河长制,构建河湖名录、河长、制度、推进四大体系,实现省市县乡四级河(段)长全覆盖,设立河(段)长6.28万名,建立“1+1+4”工作模式,开展河段长巡河和清河、护岸、净水、保水行动,推动形成联防共治新格局。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三条红线”刚性约束,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强入河排污口审批监督管理,开展全国重要水功能区监测,286全国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89.1%,21个市(州)水功能区划定工作全面完成,对全省143条河流划定水功能区559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将在年底完成。以治理荒漠化、石漠化为重点加强水土保持建设,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0平方公里。加快第二批40个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加快第二批遂宁、乐山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大力实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推进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二期建设,创建国家水利风景区3处,启动水利风景区生态补偿和河湖公园试点,水生态环境有效改善。

    二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农村水利建设取得新成效。全力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快完善农田灌排体系,大力发展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都江堰、青衣江、通济堰等11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持续推进,127个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县进展顺利,建成山水林田路湖草系统治理的农建综合示范区134个,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65个,新增高效节水灌面45万亩,建成农建综合示范275万亩,新建和整治1.15万处、渠系976公里。以建档立卡贫困村为重点,统筹融合推进水利扶贫和水利支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超计划安排中省资金40.2亿元用于“四大片区”水利建设,解决78.67万贫困人口饮水问题;积极开展“水美乡村”创建,打造787个有“水”特色的幸福美丽新村;落实中省资金4.32亿元定点帮扶德格县脱贫攻坚。在干旱河谷地区,启动以“治水”为中心的长江上游干旱河谷生态治理产业脱贫工程,已安排资金1.5亿元,分片区确定18个县开展试点建设。

    三是着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防汛抗旱抗灾减灾取得新胜利。始终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全面提升水旱灾害综合防御能力。防汛方面,汛前坚持超前部署,强化预警预报,完成《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组成21个督导组开展蹲守督导,修复水毁工程2865个,储备防汛物资总值4.86亿元、抢险队伍1.68万支、近42万人;汛中坚持值班值守,强化应急抢险,成功应对20次明显降雨过程,其中区域性暴雨过程2次,组织转移群众5.6万人次,最大程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减轻了灾害损失。抗旱方面,出动送水车347辆次、机具设备近8300台套,抗旱浇地面积42.9万亩,临时解决21.4万人因旱饮水困难。应急减灾方面,积极配合做好“6.24”茂县特大山体高位垮塌、“8.8”普格县山洪泥石流、“8.8”九寨沟地震等灾害处置。

    2、积极推动落实改革部署,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一是按照工作部署,重点完成改革任务。2017年省委《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涉水4大类9项改革任务完成8项,剩余1项按计划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成试点进入全面启动阶段,改革区内已新增安装计量设施11054套,完成382万亩改革任务。大力引导和鼓励社会参与,共有45个水利项目申报进入财政部PPP项目库,涉及投资370亿元。小型水利工程确权登记颁证100万余处,84%的农田水利设施落实管护主体,建立农民用水合作组织4623个。启动社会力量购买农村水利工程维护服务试点,注册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5096个,管理灌面1699万亩。《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拉开依法治水管水兴水的新局面。二是提出了全省水利科技创新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印发了《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推进水利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水利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细化了重点任务,配套了保障措施。召开科技创新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2次,分别与中国水科院、河海大学、成都理工大学签署了科技合作协议。立项省级水利科技项目8项,提名省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4项。三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坚持聚焦全省水利发展大局和水利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坚定不移地推进人才兴水战略,扎实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共举办两期参训人数共220余人,实现了处级干部教育全覆盖学习培训;以“四大片区”水利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培养为重点,采取“订单式”模式,举行了全省水利站所长培训班、全省市县局长培训班、专业技术人员基础教育班、基层水利人员培训班。极大地提高了我省水利系统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为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提供坚强的水利人才支撑。

    3、高效完成工作任务,群众满意度高。2017年共落实水利投资267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2.7%,新增和恢复蓄引提水能力 1.1亿方,新增有效灌面107万亩,助推105万人脱贫解困,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在省纪委以协作部门、管理对象、社会公众为基础的政风行风测评中综合评分85.54分,42个部门中排列为15位,得到群众好评。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2017年我厅大力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7.39分。主要表现在:及时、准确、优质地完成预算编制;支出管理规范,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资料完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水利资金合理使用;水利骨干工程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大幅改善;民生水利建设成效显著,防灾减灾能力持续增强,水利灾后重建胜利完成,为农民增产、增收和新农村建设做出了较大的贡献,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圆满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下达我厅的目标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和措施。一是水利投入力度还需加大;二是基本建设财务竣工决算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水利资金安全监管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四是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有待完善;五是财务精细化管理水平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六是财务人员综合素质需大力提升。

措施:着力落实水利投入政策,强化水利事业发展资金保障;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建立部门预算项目储备、预算执行考核、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三项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水利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着力完善水价形成机制,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

    (三)建议。

    一是随着绩效管理工作的稳步推进,为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的系统性、协同性和整体性,亟需建设绩效评价管理平台。同时,为更好的执行预算,保持预算工作的连续性,建议将该平台与部门预算管理及内部控制信息化系统统筹整合搭建统一财务信息系统平台,希望省财政能够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二是绩效管理工作从预算编制中绩效目标的设置、预算执行中绩效目标的检查以及预算执行终绩效目标的考核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策性、专业性和系统性要求都比较高,日常工作量也大大增加。建议财政能够从人员保障上做出统一部署,在岗位设置明确要求专人专岗,以确保绩效管理工作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

四川省水利厅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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