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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总工会《关于推荐2017年四川省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05-04 12:00:00

关于推荐2017年四川省职工教育

培训示范点的通知

各市(州)总工会,省产业(局)、企业集团(公司)工会:

根据《四川省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按照省总工会的工作计划安排,决定今年命名20个四川省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以加强职工教育培训阵地建设,为培养一支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职工队伍提供有力保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各级工会和基层企事业的各类职工培训机构,包括职工院校、各类职工培训中心、再就业培训基地、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农民工业余学校等。

二、推荐标准

(一)培训资质。以工会产权或工会负责管理的教育培训机构为主,也可以是挂靠在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或企业的培训机构,一般应具有独立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备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技能培训资质,或经教育部门认定的职业教育资质。

(二)管理体制。具备结构合理、团结进取的领导班子,规范的教学管理和就业指导服务体系,相对稳定的专兼职师资队伍。

(三)硬件设施。不少于500平米的教学场所,必要的教学培训和实习设备。

(四)培训规模。具有劳动保障部门或经教育部门认定的计划招生指标和培训任务,有相对固定的培训科目和专业技能培训品牌,年培训规模在1000人以上。

(五)资金保障。具有相对稳定的资金保障,包括本地区政府财政支持、本级工会经费投入和筹资融资渠道,每年资金筹集总额达30万元以上。

六)资源利用。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发展需求,积极探索搭建校企联办、按需施教、定向培训的新途径和新平台,努力增强基层职工教育培训阵地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推荐要求

(一)各市(州)总工会,省产业(局)、企业集团(公司)工会要结合实际,推荐在职工教育培训中切实发挥重要作用、能够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单位,重点向基层和企业倾斜,有针对性地扶持一批企业(包括非公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阵地。

(二)各市(州)总工会,省产业(局)、企业集团(公司)工会限推荐1个(已命名为全国职工教育优秀示范点的单位和2015年、2016年命名为全国职工教育示范点的单位不再申报),省总将在推荐的基础上严格审核、实地抽查,择优选定20个单位命名为“四川省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

(三)申报“四川省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的候选单位,须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加盖管理单位和市级工会印章,并提交一份1000字的申报材料。

(四)推荐工作从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至2017年9月1日截止,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四、经费 

总将给予每个示范点5万元专项经费补助,并统一颁发牌匾。

请各地区、各单位于9月1日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邮寄至省总宣教部,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cghxjb@126.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童鑫,028-86120573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方池街18号,邮编:610015

附件:四川省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申报表

四川省总工会

2017年4月20日

附件

四川省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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