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直各单位:
现转发省总女工部《关于开展2017年四川省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的通知》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省总要求,开展好女职工维权月活动,并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1.活动期间,请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图片资料。
2.组织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填报活动情况表并报送。
3.请于2017年3月25日前将本单位5年来女职工组织维权典型经验、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情况表及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总结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水电工会女工部。
关于开展2017年四川省
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总工会、省(产业)局、企业(集团)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今年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颁布实施5周年,为进一步加大推动《特别规定》贯彻落实工作力度,加强工会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更好地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决定以“推动《特别规定》贯彻落实,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为主题,在2017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工会工作和妇女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把握新形势新常态下中央、省委和全总女职委对工会工作的新要求和职工群众的新期待,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四川实践,紧扣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实现“两个跨越”和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大局,广泛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活动,大力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以下简称“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着力加强机制建设,创新载体手段,推动《特别规定》贯彻落实,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
二、活动内容
(一)持续推进,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持续开展女职工权益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将《特别规定》作为重点宣传内容,着力推动《特别规定》宣传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通过对企业管理者的宣传培训,加强用人单位增强守法意识;组织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引导女职工学法、懂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在工会干部队伍的培训中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注重工会干部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在2月中旬与省总法律部合作在务工人员较集中的车站、公共场所开展“2017年节后返工法律相伴暨女职工维权行动月”的现场活动,进一步推动社会各界形成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环境。
(二)积极作为,做实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及履约工作。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结合《关于开展2017年度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月”活动的通知》(川工发<2017>6号)的相关要求,深入企业、行业(区域)一线开展调查,以中小非公企业和女职工相对集中行业为重点,大力推进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对未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及合同到期未续签企业集中开展要约行动,加强对本地重要支柱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以及更多知识密集型产业、工业园区的指导工作,推动协商、签约、履约程序制度化、规范化,保障女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效提升女
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约质量、增强履约实效。
(三)加强协作,深入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积极参与地方人大和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的相关执法监督工作。以非公及中小微企业为重点,将《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的范畴。对违反《特别规定》、侵害女职工权益的用人单位提出督促整改意见,监督落实整改措施。对逾期不整改的,各级工会组织要及时介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可直接提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积极参与侵害女职工权益案件调查处理,及时反映女职工利益诉求,提出工会女职工组织意见主张,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省总女职工委员会将在今年与省总保护部共同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总工会、省(产业)局、企业(集团)公司女职工委员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细化活动内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有效开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以一线女职工特别是女农民工、女劳务派遣工为重点对象,深入基层、深入女职工,深入了解掌握女职工劳动权利、特殊劳动保护、生育待遇落实等权益实现情况,着力推动解决女职工权益维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
(三)创新活动方式。主动适应新媒体,广泛应用和职工生活方式深刻变化的新趋势,注重树立“互联网 ”思维,探索创新活动组织和宣传方式,推进网下工作与网上工作深度融合,着力拓展用人单位和女职工参与面,扩大活动影响力。
(四)及时报送材料。
1.活动期间,请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图片资料,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在省总网站及五一网实时发布各地活动启动和开展情况。
2.各市(州)总工会、省(产业)局、企业(集团)公司女职工委员会要总结5年来本地区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推动《特别规定》贯彻落实、维护女职工权益的典型经验(如不同类型用人单位和区域性、行业性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有益经验、参与调查处理侵犯女职工权益典型个案的有效做法等),省总女职委将适时开展经验交流活动,通过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女职工工作的开展。
3.按照工作安排,现将部分涉及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题目附后,各市(州)总工会、省(产业)局、企业(集团)公司女职工委员会可结合我省相关法规规定补充设计竞赛题目,组织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填报活动情况表并报送。
4.请于2017年3月31日前将本地区5年来女职工组织维权典型经验(具体要求见第2点)、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情况表及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总结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省总女工部。
联系人:杜莎莎
电话:028-86123685
附件:1.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题目
2.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情况表
四川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7年2月4日
附件1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题目
单选题(共50题)
1.《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 ),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A、同工同酬 B、均衡就业
C、政治平等 D、机会均等
答案:A
2.《劳动法》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 )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A、性别 B、身高 C、相貌 D、学历
答案:A
3.《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 )的内容。
A、恋爱、结婚 B、休息、休假
C、结婚、生育 D、晋职、晋级
答案:C
4.《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 )子女。
A、 一个 B、两个 C、三个 D、四个
答案:B
5.《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 )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A、延长生育假 B、颁发荣誉证书
C、减免子女学费 D、发放计划生育津贴
答案:A
6.《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 )年4月28日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A、2010 B、2011 C、2012 D、2013
答案:C
7.《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适用范围是( )。
A、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女职工
B、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
C、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
D、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
答案:D
8.女职工“四期”保护是对女性生理机能变化过程即( )的劳动保护。
A、经期、孕期、产期、更年期
B、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
C、经期、孕期、哺乳期、更年期
D、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
答案:B
9.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 )告知女职工。
A、口头 B、书面 C、电话 D、微信
答案:B
10.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 )。
A、减少晋职机会 B、增加劳动量
C、减少培训机会 D、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答案:D
11.依据《劳动合同法》,以下哪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A、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B、劳动合同期满
C、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D、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答案:C
12.《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 )内或者终止妊娠后( )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A、一年 ,一年 B、六个月,一年
C、一年 、六个月 D、六个月、六个月
答案:C
13.依据《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 )天的休假。
A、1 B、1至2 C、2 D、2至3
答案:B
14.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 ),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A、女职工要求 B、医疗机构的证明
C、工会证明 D、女职工身体状况
答案:B
15.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怀孕( )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A、3个月 B、6个月 C、7个月 D、8个月
答案:C
16.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 )。
A、病假 B、事假 C、年休假 D、劳动时间
答案:D
17.依据《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妊娠满( )个月后,其工作场所应设立工间休息座位。
A、4 B、6 C、7 D、8
答案:C
18.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 )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 )天。
A、90,15 B、98,15 C、90,10 D、98,10
答案:B
19.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难产的,增加产假( )天。
A、7 B、10 C、15 D、30
答案:C
20.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 )天。
A、7 B、10 C、15 D、30
答案:C
21.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 )天产假。
A、10 B、15 C、30 D、42
答案:B
22.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 )天产假。
A、15 B、30 C、42 D、98
答案:C
23.《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
A、用人单位 B、职工个人
C、企业工会 D、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
答案:A
24.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 )支付。
A、用人单位 B、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
C、职工个人 D、生育保险基金
答案:A
25.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 )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A、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B、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C、职工本人产前月基本工资
D、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
答案:A
26.《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由( )支付。
A、用人单位 B、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
C、职工个人 D、生育保险基金
答案:D
27.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 ),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A、医疗机构出具的费用清单 B、医疗机构开具的发票
C、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
D、用人单位的生育报销规定
答案:C
28.依据《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女职工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应允许有( )周时间逐渐恢复原工作量。
A、1 B、1至2 C、2 D、2至3
答案:B
29.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哺乳未满( )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A、6个月 B、9个月 C、1周岁 D、18个月
答案:C
30.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 )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 )小时哺乳时间。
A、1小时,0.5小时 B、1小时,1小时
C、0.5小时,0.5小时 D、1.5小时;1小时
答案:B
31.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 )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A、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
B、女职工活动室、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
C、女职工更衣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
D、女职工更衣室、女职工活动室、孕妇休息室
答案:A
32.依据《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婴儿满周岁时,经县(区)以上(含县、区)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授乳时间,但不得超过( )。
A、3个月 B、4个月 C、6个月 D、1年
答案:C
33.以下工作中女职工禁忌从事的有( )。
A、轮船驾驶员 B、快递员
C、井下采矿工 D、驯兽师
答案:C
34.女职工禁忌从事每小时负重( )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
A、3 B、6 C、8 D、10
答案:B
35.女职工禁忌从事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 )公斤的作业。
A、15 B、20 C、25 D、30
答案:C
36.女职工经期禁止从事( )米以上的高处作业。
A、2 B、5 C、10 D、15
答案:D
37.女职工孕期禁止从事( )米以上的高处作业。
A、2 B、5 C、10 D、15
答案:A
38.孕期女职工禁忌从事在( )空间的作业。
A、室外 B、室内 C、开放 D、密闭
答案:D
39.孕期女职工禁忌从事需要频繁( )的作业。
A、转身 B、弯腰、攀高、下蹲 C、走动 D、转头
答案:B
40.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 )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A、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B、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C、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D、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答案:C
41.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相关禁忌作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 )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A、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B、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C、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D、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答案:D
42.“禁止性骚扰”内容首次出现在我国哪部法律中?
A、《宪法》 B、《妇女权益保障法》
C、《劳动法》 D、《劳动合同法》
答案:B
43.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在劳动场所,( )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A、职工代表 B、工会组织
C、用人单位 D、青年组织
正确答案:C
44.依据《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应该对女职工定期进行( )的查治。
A、妇科疾病及心理 疾病 B、心理疾病及生理疾病
C、心理疾病及乳腺疾病 D、妇科疾病及乳腺疾病
答案:D
45.《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 )、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A、休息休假保护 B、女职工权益保护
C、职工福利待遇 D、生育权利保护
答案:B
46.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 ),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检举、申诉 B、举报、起诉
C、投诉、举报、申诉 D、举报、检举、起诉
答案:C
47.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B、法定代表人
C、主管人员 D、负责人
答案:A
4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A、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B、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C、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D、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
答案:C
49.《反家庭暴力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7日通过,自( )起施行。
A、2016年1月1日 B、2016年5月1日
C、2016年3月1日 D、2016年10月1日
答案:C
50.《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 )原则。
A、惩处为主,预防、教育与矫治相结合
B、矫治为主,预防、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C、教育为主,预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
D、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
答案:D
附件2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
知识竞赛活动情况表
参加企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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