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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抓住三个关键贯彻实施好《水污染防治法》


 来源:省河湖局 时间:2019年07月11日 04:18 【打印】【关闭

一是抓水源地整改。出台《广元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对全市210余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行名录管理,建立“一源一档”动态清单。完成市城区西湾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液化气站、居民楼拆除搬迁工作,解决了10余年来没有解决的问题。累计投入3.5亿元全面完成县级饮用水水源地24个重点问题整改,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5%。
二是抓水环境整治。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建立“河长+警长”的污染防控机制,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2304名。在全省率先完成市城区19条黑臭水体整治,市、县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7%、90%以上。推进实施流域污染综合治理项目180余个,嘉陵江等主要河流Ⅱ类以上水质比例达到100%。加强白龙湖、亭子湖流域良好水体保护,出台《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实现了白龙湖网箱养殖全面“清零”,白龙湖为天然I类水体。
三是抓输入性防范。构建跨省流域协作机制,加强川陕甘结合部三省三市、川东北五市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在嘉陵江、白龙江流域新建川陕、川甘跨界水质自动监测站2个,实时监测跨界断面水质。在全省率先实行县域间水环境生态补偿,2018年获得省生态环境补偿资金1240万元。近年来,成功处置锑污染、铊污染、垃圾入侵白龙湖等多起跨界污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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