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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2021年6月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调整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的通知》(川办发〔2021〕31号),要求市、县(区)于6月10日前完成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调整工作。6月7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召开全省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尧斯丹副省长再次强调要紧盯“将组织体系尽快调整到位、将职能职责细化明确到位、将日常运转衔接保障到位”,确保6月10日前完成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调整工作。
攀枝花市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组织水利、应急等相关部门进行研究,确保按时完成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的调整工作,保障工作无缝衔接不断档、有序接转不脱节。并要求各县(区)务必在2021年6月10日前完成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的调整工作。6月8日,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的通知》(攀办发〔2021〕52号),明确了调整相关工作,10日下午,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在市水利局完成了“攀枝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牌匾移交工作,标志着攀枝花市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如期完成调整。
6月8日—10日,攀枝花市各县(区)也相应完成了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的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