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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践行“两山理论”,护一方清水

来源:宜宾市水利局时间:2021年10月14日 20:26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水利厅党组“3226”工作思路,长宁县以“六大任务、四项行动”为抓手,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高位推进全县河长制工作。

一、抓好河湖岸线清理整治。一是为进一步依法管理河湖、明确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完成县域内14条总长226.72公里的河流管理保护范围划界工作,为水利行政执法、日常监管、行政审批等方面提供重要依据。二是全面清理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跨河、穿河、临河的桥梁、道路、管道、高压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及涉及岸线利用的生态环境整治工程等,规范长宁河涉河项目行洪论证等手续15个。

二、河湖“清四乱”常态化。一是县、镇、村三级河长认真履职,规范巡河记录、建立巡河台账,针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1—9月县级河长巡河129次,镇级河长巡河544次,其中县级河长巡河发现问题20起、镇级108起。一般问题采取现场交办整改并记录备案,复杂问题采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并督促行业部门整改,工作形成闭环。二是充分保护河道内滩地,结合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多次联合县综合执法局,清除城区范围河道内非法侵占水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高秆作物,保障河道行洪安全。三是加大河道“四乱”问题清理整治,下发整改通知10起,已全面完成整改8起,其余2起正在整改中,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宣传引导。对河道周边群众开展“点对点”宣传,切实加强河道周边群众的河道管理保护意识,维护水域岸线安全。河道保护宣传48次,发放宣传单300张、宣传手册200册,开展专题乡村宣传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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