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四川水利工程建设大质量管理评价结果的通知
来源:建设处时间:2024年03月14日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川委发〔2022〕28号)精神,全省各级水利部门在地方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认真践行新时期四川水利高质量发展“3226”总体工作思路,加快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全过程、全方位”水利工程建设大质量管理体系,水利工程建设大质量管理能力持续提升。
为全面总结评价大质量管理2023年工作成效,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人民政府督查激励的通知》(川府督查〔2023〕83号),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四川水利工程建设大质量管理评价办法》(川水发〔2022〕32号),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水利工程建设大质量管理评价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3〕1855号),对各市(州)及厅直属有关单位2023年度四川水利工程建设大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结果印发于后。
请各单位对照评价结果,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斗争精神,全过程、全方位抓好大质量管理,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效,全面推进四川水网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
四川省水利厅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