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部门信息水利工程建设大质量管理通知公告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水利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检查的通知

来源:建设处时间:2023年09月28日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质量监管,提高勘察设计成果质量,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我厅近期将启动水利工程建设勘察设计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10月至11,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范围

本次拟抽查新建中、小型水利工程各2,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主要支流、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4个,具体项目名录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一)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工程设计招标投标、设计合同签订及履行、设计分包、设计变更等是否符合要求。

(二)勘测设计能力。单位资质、人员资格和设计服务是否满足建设需要。

(三)勘测设计成果质量。勘测设计成果包括设计报告、计算书、图纸和专题研究报告等。主要检查:

1.勘测工作是否按要求完成;勘测成果是否验证,有无准确表达;

2.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是否完整、准确、可靠;设计内容与设计深度是否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

3.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落实情况;

4.勘测设计文件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情况。

(四)质量管理情况。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五)施工图审查情况。施工图审查完成情况,审查意见反馈情况。

(六)其他情况。

四、组织形式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由水利厅统筹,省水规院水利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监督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省水规院组建3个专项检查组,分别由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带队,抽调地质、水工、施工、质量、机电等方面专家参加,并根据需要外聘部分专家。有关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及项目法人协调配合。

五、工作方式

专项监督检查以现场查勘结合内业资料检查的方式开展,主要流程如下:

(一)召开现场监督检查首次会议,听取项目汇报,明确工作要求。

(二)检查组赴项目建设现场查勘。

(三)检查组抽查项目勘测设计文件,形成监督检查意见。

(四)召开现场监督检查末次会议,检查组与被检查单位交换意见。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专项监督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资料,积极配合监督检查组开展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廉洁自律,轻车简从、简化接待。请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厅直属有关单位各确定1名检查工作联系人,并于20231015日前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报监督站。

联系人:监督站       028-64797975

        厅建设处   孟相鹏  028-86932353

邮箱:79139186@qq.com

附件:1.监督检查汇报提纲

      2.需准备的资料清单

四川省水利厅

2023928

  • 主办:四川省水利厅承办: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
  • 地址:成都市青华路20号邮编:610017 值班电话:(汛期)028-86934999 (非汛期) 028-86935267
  • 备案/许可证号:蜀ICP备2020037701号-1
  • 网站标识码:5100000011川公网安备:5101050201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