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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设计变更管理,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顺利推进,2026年5月20日,四川省水利厅印发了《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川水行规〔2026〕1号,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现就该政策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一)《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1号)第十三条规定“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一般不得超过5年,最长不得超过10年”,原《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川扶贫移民发〔2018〕167号)已施行8年,应予以修订。
(二)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职责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川编发〔2021〕62号),原省扶贫开发局承担的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职责已划转到水利厅。结合近年来移民安置设计变更工作实际,需进一步做好与水利行业的统筹衔接和规范协同,保障移民安置设计变更工作规范有序。
(三)近年来,水利部、国家能源局先后就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等相关工作出台了新的技术规范,为衔接新规范要求,需相应修改原有条款、完善审核流程。
二、制定依据
(一)《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条例》等移民领域法规。
(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制发文件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川委厅〔2024〕63号)、《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川发改政研函〔2025〕272号)等关于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三)水利部、国家能源局出台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T290-2024)、《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NB/T10876-2021)、《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NB/T11173-2023)等技术规范。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十七条。
第一章为总则,共4条,包括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定义、工作原则和要求等内容。
第二章为设计变更的分类管理,共3条,包括设计变更的分类、重大设计变更的界定、一般设计变更的界定等内容。
第三章为设计变更审核,共6条,包括设计变更审核权限、重大设计变更工作开展原则、重大设计变更审查程序、复建国省干线公路项目重大设计变更审核程序、抢险救灾等应急处置涉及的移民项目处理原则等内容。
第四章为监督管理,共2条,包括设计变更的监督管理权限、违规处理等内容。
第五章为附则,共2条,包括解释权限、施行日期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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