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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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      号: 川水许可决〔2025〕257 号
  • 发布机构: 四川省水利厅
  • 公文种类: 决定
  • 索引号: g13359800/2026-00002
  • 成文日期: 2025-10-11
  • 发布日期: 2026-03-19
  • 有效性: 有效

四川省水利厅行政许可决定大渡河泸定县挖脚教育园区堤防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泸定县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和移民服务中心

你中心报来的《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申请表》《大渡河泸定县挖脚教育园区堤防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及请示文件(泸水中心〔202524号,项目代码:2505-513300-04-01-469722,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受理编号:510000-20250928-041596)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和《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水规计〔2016〕22号)等规定,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同意建设大渡河泸定县挖脚教育园区堤防工程。

工程实施时,由我厅会同甘孜州水利局、泸定县水利局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项目法人应按《大渡河泸定县挖脚教育园区堤防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详见附件)有关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建设过程中,若工程任务、规模、设计方案等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附件:大渡河泸定县挖脚教育园区堤防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四川省水利厅

                                    2025年1011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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