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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 号),设立四川省水利厅(简称水利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主要职责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10]60号),水利厅的主要职责为 :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省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省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省和跨市(州)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省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省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全省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省水资源公报。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市(州)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省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市(州)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11、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12、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3、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和任务完成情况
2015 年,四川水利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加快实施“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建设,取得了优异成绩。骨干工程建设再掀新高潮,加快建设毗河、升钟、红鱼洞等67处、基本建成小井沟、牛角坑等7处大中型水利工程。民生水利再上新台阶,有效解决418.11万农村居民和51.89万学校师生及藏区86.99万农牧民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全面完成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任务,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08万亩,节水灌面142万亩,农田灌溉体系日趋完善。防汛抗旱夺取新胜利,有效应对“6.25”、“8.17”等16次洪涝灾害,将洪涝旱情灾害损失降到了最低。依法行政迈出新步伐,深入推进30个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和成都、泸州、遂宁、乐山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建设,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在国务院考核组考核中名列全国第8位,成绩良好。完成各项水利建设资金316亿元, 各项水利工作稳步推进。
二、部门概况
水利厅下属二级决算单位25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水利厅机关、省水利电力工会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省水利综合监察总队、省农田水利局、省水土保持局、省地方电力局),其他事业单位18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 年水利厅收入决算总额为190,817.7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3,412.64万元,事业收入49,147.64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47万元,其他收入3,346.7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4,863.67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减少3,672.47万元,主要原因是通过加快工程进度及存量资金消化,纳入到2015年上年结转数比2014年上年结转数减少。
2015 年水利厅支出决算总额为190,817.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万元,教育支出14,097.66万元,科学技术1,06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2,241.0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43.8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68.16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36,201.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59.35万元,其他支出11,365.3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2.41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减少3,672.47万元。 主要原因是随着“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和“7.9”洪灾水毁恢复重建项目基本完工后,同期水利项目投入相应减少。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水利厅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水利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水利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水利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第三批质量技术监督专项资金等。
(二)教育支出10,233.1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 水利厅下属2个学校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学校实训基地设备购置,实验室设备购置,教学设备购置等学生实习训练基地建设,学校校舍及 教学环境整治 维护, 学生就业经费、助学金, 灾后恢复重建扫尾工作等。
(三)科学技术支出924.6万元,主要用于 水利厅下属科研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科研项目和科研事业发展而安排的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季节性缺水区域区适宜性节水灌溉模式研究、四川省典型土壤团聚体稳定性及破坏特征研究、涪江流域经济发展与水环境质量关系研究、智能絮凝设备在农村供水工程中的应用研究、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材料性能检测与研究、新型农村污水处理一体化技术转化与应用、四川省水利工程数据查询系统研究及应用、专用设备购置经费等。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29.15万元,主要用于 水利厅机关及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12.29万元,主要用于 水利厅机关和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六)节能环保支出147.7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建设支出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禁止开发区补助。
(七)农林水支出100,915.66万元,主要用于 水利厅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水利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都江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水利工程运行维护,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和农田水利建设检查、指导、调研等业务,病险水库整治,防旱抗旱专项工作,水土保持执法等。
(八)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万元。
(九)住房保障支出1,892.44万元,主要用于 水利厅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十)其他支出11,365.31万元,主要用于省级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 年因公出国(境)费40万元,较2014年的34.23万元增加16.86%。主要是2014年安排的一个出访团组,因工作原因未能成行,在2015年进行了安排。
2015 年因公出国(境)团组6次,10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赴捷克、意大利、奥地利水资源保护及城市防洪排涝、移动防汛墙技术合作团;赴巴西、阿根廷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质监测及灌区建设技术合作团;赴瑞典、芬兰、冰岛河道整治及水环境治理技术合作团;赴智利、巴西防汛减灾及应急管理技术合作团;赴美国、加拿大、墨西哥病险水库整治及安全饮水技术合作团;赴澳大利亚、新西兰灌区综合管理及水电技术合作团等。取得成效:就水资源开发保护、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汛抗旱、灌区建设、水质监测、节水灌溉、河道整治、病险水库整治、水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进行了技术交流,调研了水利工程项目,实地了解先进的水利技术运用情况,洽谈合作意向,签订合作意向书5份,进一步推动我省水利国际合作,促进水资源管理水平的提高及水利技术的进步与发展。
(二)公务接待费
2015 年公务接待费14.27万元,较2014年的25.46万元下降43.9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接待费管理办法。
2015 年公务接待140批次,共计977人次。发生的接待费主要是接待上级有关部委、司局来川考察调研、督查督办和省际之间交流合作等公务活动的餐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 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36.43万元,较2014年的643.6万元下降1.11%。
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91辆,其中:轿车85辆、越野车80辆、载客汽车13辆,其他13辆。
2015 年没有发生公务车辆购置费,发生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636.43万元,用于 水文水资源监测、都江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水利工程运行维护、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和农田水利建设、 水资源开发保护管理、灌区建设、水质监测 、节水灌溉、防汛抗旱 等业务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水利厅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830.1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水利厅2015年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共计16,818.2万元。其中货物类3,71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运行经费、办公设备及防汛抗旱物资采购等;工程类5,024.3万元,主要用于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项目建设等;服务类8,077.9万元,主要用于信息系统服务费、水利设计单位购买专业性较强的社会化服务、聘请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参加水利项目稽查检查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水利厅2015年共计占有和使用车辆191辆。使用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的3台套,分别为下属单位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高低压配电系统1套276.6万元,为学校正常用电提供保障;下属单位四川阿坝水文局水文遥测系统1套380.6万元,用于47个水位、水量站点监测数据的采集、传输、分析预报;下属单位四川省农水局固定资产1批538.2万元,包含高低压配电系统、电力开关柜等,用于电力配送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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